“现在辖区精神药品管理已逐渐规范有序,今后我们将持续聚焦药品安全、医疗秩序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精准监督守护群众健康福祉。”日前,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精神药品管理情况开展跟进回访时表示。
针对一起刑事案件中暴露出的辖区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运河区检察院于2025年10月对运河区相关部门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检察干警调查发现,运河区部分医疗机构执业医师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超剂量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未核实就诊患者身份一致性,部分医师为同事、亲友违规开具“人情处方”。相关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相关制度执行流于形式。相关部门未履行常态化监管职责,对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查处,导致监管漏洞长期存在,使不法分子非法获取、贩卖第二类精神药品有了可乘之机,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为践行阳光司法、凝聚整改共识,2025年12月18日,运河区检察院专门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相关医疗机构代表及群众代表参与听证,经充分评议后一致认为相关部门存在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应当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补齐监管短板,赞同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相关部门认可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形,医疗机构代表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
随后,运河区检察院结合调查事实与听证意见,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整治,严查违规开药行为;健全医疗机构精神药品全流程管控机制,强化处方审核、异常用药监测,从源头防范精神药品非法流转。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启动专项整改,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排查,依法惩处违规执业人员,督促医疗机构完善药品管控制度,同时开展全行业法治培训,补齐监管短板。2026年4月17日,相关部门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运河区检察院,该院同步跟进监督、实地“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彻底堵塞精神药品使用监管漏洞。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对辖区精神药品管理情况开展了跟进回访与数据分析。对比整改前后的台账和现场巡查情况,检察官直观看到了变化: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在处方审核流程实现了电子化留痕与人工复核双覆盖,“超剂量开药”“缺项处方”等问题发生率较整改前下降了95%以上。多家医院反馈,通过参加培训,执业医师对精神药品管理法规的认识度显著提升,主动规范的意识已经从“行政要求”转变为“职业自觉”。
(刘东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