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压降涉电动车交通事故,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安全头盔免费发放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在辖区主干道、商超路口、社区集市等电动车通行密集区域设立流动宣传点,对未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开展面对面教育。民辅警向群众发放宣传单,讲解安全头盔对头部防护的关键作用,剖析不戴头盔骑行、违规载人、逆行闯红灯等行为的安全隐患,普及电动车通行法规,纠正群众“短途不用戴”等侥幸心理。
同时,针对部分群众无头盔、忘带头盔的情况,民辅警免费发放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并现场示范正确佩戴方法,指导群众调节卡扣松紧。对首次轻微违法的群众,经警示教育、签订文明出行承诺书后予以放行,将普法宣传与柔性劝导相结合,让群众在理解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此次宣传共发放头盔30余顶、宣传单100余份,受教育群众150余人次。下一步,塔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开展电动车安全整治宣传活动,通过教育劝导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引导群众养成佩戴头盔、守法骑行的良好习惯,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