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路径

新时代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路径

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了“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勉励大家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枫桥式工作法”的提出,标志着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政法领域的具体工作方法,拓展到社会治理全过程、全领域的方法论体系,也为人民法院如何更深入地参与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枫桥式工作法”,立足本地实际,探索出一条“嵌入式治理”的新路径,将案件解决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推动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2025年10月30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康波(右二),石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晓安(左二) 在池河镇走访石泉县宝誉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赵宇  摄)

“嵌入式治理”的内在逻辑

“嵌入性”这一概念最初由匈牙利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卡尔·波兰尼提出,强调经济行为深深植根于社会文化结构之中。作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宝贵财富,“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生命力,正在于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在守正创新中不断焕发时代活力。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的提出,实质上是中国特色嵌入式治理的生动体现:通过政治嵌入强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文化嵌入厚植治理底蕴,借认知嵌入激发群众参与,逐步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这种治理模式既吸收了西方治理理论的合理内核,又深深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壤,实现了治理效能的系统性提升。

在当下的中国,嵌入式治理呈现出鲜明的实践特征:以“党建 +”模式实现组织嵌入,通过网格化管理延伸治理触角;以文化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嵌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以数字技术赋能强化智慧嵌入,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治理网络。特别是在一些民族地区,“红色物业”“民歌调解”等特色实践,实现了治理资源的有效整合与文化认同的深度凝聚。

2025年10月30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康波(右二),石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晓安(左二) 在池河镇走访石泉县宝誉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赵维锋  摄)

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探索

在推进“嵌入式治理”过程中,石泉法院首先从政治嵌入入手,以党建引领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官队伍。石泉法院认为,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时,人民法庭的“政治嵌入”不仅是党政统领下政法协同工作机制的重要一环,更是法治问题指导者与治理参与者的双重角色体现。为此,石泉法院探索了“党建 +六融合”新模式,涵盖思想、目标、管理、激励、发展、监督六个环环相扣的模块。同时,通过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包联村特色党建阵地等方式,提升全院干警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确保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办案指导,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锻造忠诚的政治本色。石泉法院还组织法庭干警到矛盾纠纷调解率高、案件上诉率低、群众反馈好的先进法庭交流学习,围绕“摸清底数、查找短板、强化措施、提升质效”的要求,打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审判工作瓶颈,促进乡村治理提质增效。

在制度嵌入方面,石泉法院以制度为保障,推动法院整体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石泉法院与石泉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石泉县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与20家单位建立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形成了“法院+”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模式。2026年1至5月,先行调解分流率达55.95%,成功率为71.03%,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幅44.55%。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现了从“法院主推”向“党委主抓”,从“单打独斗”向“团队作战”的转变。各基层法庭还结合辖区特点,打造“一庭一品”格局,形成了法院整体与各法庭特色亮点联动融入基层治理的制度体系。其中,池河镇西苑社区社会综治中心嵌入试点、城关镇草池湾服务旅游巡回试点等,成效尤为显著。

在文化嵌入方面,石泉法院依托派出法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变“突击式普法”为“主动式普法”。通过以案释法、开辟包联村法治文化广场等方式营造法治氛围。各基层法庭法官每月1至2次到乡村宣讲法律,重点讲解邻里、婚姻家庭纠纷的认定与责任分配,还与乡镇政府联合建设法治广场及长廊,放置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展板,向村文化室捐赠普法书籍,并对人民调解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矛盾纠纷调解实务培训。2025年以来,石泉法院和基层法庭共举办法律培训班11期,培训90余人,为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注入了活力。

在智慧嵌入方面,石泉法院通过成立综合治理中心、搭建社会治理智慧化平台,整合治理要素,依托网线和显示屏建立了陕南首个“共享法庭”,嵌入全县综合治理平台,实现与多终端互联互通,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这个法庭自建成以来,已指导调解各类案件187件,通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提升了治理效能。与此同时,石泉法院还积极响应乡村振兴号召,抽调干警组建工作队,在入村服务、化解纠纷的同时,大力协助各基层法庭开展“枫桥式法庭”建设。基层法庭法官在镇综治中心担任党委委员并轮流值班,承担三大职责:一是参与“联调联防联治”,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便民服务,打破审判限制,必要时集中开庭;二是依托宣传平台“有纷解纷,无纷宣传”,组织“以案说法”;三是配合其他部门,对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调解,把各类隐患消弭在萌芽状态,让“枫桥式法庭”经验在石泉落地开花,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助推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

2025年3月12日,石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晓安(右二)在池河中学督导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赵宇  摄)

推动法院参与社会治理走深走实

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探索,石泉法院深刻体会到,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不能停留在案件审理和纠纷化解的单一维度,而要在实践中不断健全机制,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工作体系。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完善:

首先,要强化意识形态引领。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源头治理的政治意识,把推动纠纷在前端化解作为重要举措,切实高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要拓宽信访渠道。信访是群众维权的重要途径,应当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涉诉信访化解的渠道,推动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化解,加强与多种解纷方式的衔接,引入第三方参与,对涉诉终结案件运用多种手段搭建协调平台。

再次,要推动司法与“五治融合”衔接。以市域治理示范创建为契机,统筹规划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开展“八五”普法,挖掘培育“法律明白人”,选拔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过硬的人才担任法治宣传员,建立“无忧调解超市”;落实三力联调、矛盾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网格;结合人才振兴,挖掘培育各类人才,建立村级人力资源库,引导群众参与乡村治理;落实“两说一商”机制,修订“一约四会”,规范“三务”公开,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盘活积分超市,完善兑付机制,激活村民自治动力,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各类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评选表彰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引导全民崇德向善。

最后,要端正作风,做到有案必立。人民法院的信访部门要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诉讼各环节做好群众工作,严格依规公正办结案件,防止程序空转和积压。对涉诉终结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联系基层党委、政府落实帮扶和解纷措施,同时督促原承办法官配合释法。通过健全责任体系,提升涉诉信访化解实效,切实发挥人民法院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作用。此外,人民法院还应积极构建“三位一体”调处机制。整合社区干部力量,构建三级网格,明确职责,精准摸排信访矛盾纠纷,对急难险重及涉法涉诉问题,及时进行调解或落实法律援助,按照原则将村(居)民分类,实施三色管理,确保精准服务。乡镇社会治理办公室要建立多部门联合调处机制,承担矛盾化解任务,健全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当前,对基层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在此背景下,“嵌入式治理”为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未来,石泉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理念,推动矛盾多元化解,加强与其他治理主体的良性互动,将司法职能延伸至基层治理的前端,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为石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蒋晓安)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6月上(总第227期)学习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