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得荣公安交管大队曝光2起典型违法案例

甘孜得荣公安交管大队曝光2起典型违法案例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排、清剿、清零”攻坚行动,严厉打击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四川省得荣公安交管大队近期查处并曝光的2起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一:无证驾驶

当事人:四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6日18时47分

违法地点:G215国道2772公里100米处

车辆信息:号牌号码云RXXXX5,小型轿车,非营运

违法事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71条第1项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案例二:准驾不符案例

当事人:斯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5日13时13分

违法地点:G215国道2662公里235米处

车辆信息:号牌号码云RXXXX5,小型普通客车,非营运

违法事实:持D类驾驶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小型普通客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无证驾驶、准驾不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缺乏系统驾驶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得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