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新语 | 高起点打造“社会治理法学”卓越人才培养新模式一一内蒙古财经大学推动新兴法学学科侧记

院务新语 | 高起点打造“社会治理法学”卓越人才培养新模式一一内蒙古财经大学推动新兴法学学科侧记

面对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将法治化道路拓展到社会治理领域、培养兼具宏观视野与微观操作能力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已成为当下法学教育亟待回应的重大命题。在此背景下,法学院自本学期起,在本科与研究生两个层次七个班级同步开设《社会治理法学》课程。此举标志着该校在法学教育创新与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上迈出关键一步,也是其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创的“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建设的积极回应与学科发展号召的具体落实。

一、回应“中南盆景”:打造本硕贯通的课程体系

面对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将法治融入社会治理实践的需求日益迫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2012年起,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创设“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成为“新文科”建设的先行者与示范者。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积极响应从“中南盆景”到“全国远景”的学科发展号召,经过两年多的精心筹备,系统构建了分层贯通、衔接有序的课程体系。

在筹备社会治理法学课程的过程中进行基层调研时,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社会治理法学课程组成员们发现,法律意义上的“小案子”对于每一个当事人来讲都是天大的事。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处理的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多的是治理问题。“当下法学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否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那些不是法律问题的问题”是萦绕在课程组每个成员脑海中的疑问。这既是课程组下定决心开设社会治理法学课程的起因,更是想要借由这门课程实现的目标,力求在法治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加入治理的维度,在法治轨道上对社会治理进行检视与反思。

二、打造跨学科团队:教研深度融合赋能高质量教学

高质量的课程离不开高水平的教学团队支撑。法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团队建设,打破传统的二级学科“各守阵地”单一背景的局限,组建了一支6人的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会教学、懂实务、重科研的核心教学团队。团队成员全部拥有博士学位,拥有跨学科教育背景或实务部门工作经历者占比超过80%,为教学的广度和深度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方面,常态化集体备课与教研机制为社会治理法学背景下跨学科教学难点的理论融合提供重要支持,确保课堂讲授内容的连贯性与前沿性。如何在法治人才的培养中加入治理的维度,以及如何在社会治理的实践中融入法治的思维,是社会治理法学课程建设的重要发展契机,亦是教学团队在平时探讨中频频出现的核心议题。

另一方面,教学与科研双向赋能、良性对话是铭记在教学团队每一位授课教师心中的责任。团队成员承担了多层级、多领域与社会治理法治化相关的研究项目,并积极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

三、构建育人新生态:立足课程,面向未来

课程建设并非止步于课堂。法学院发挥本院专业设置的优势,引入社会工作学科的研究方法与小组工作模式,着眼于构建“课程—实训—研究—辐射”四位一体的育人生态系统。学院正积极打破校际壁垒,计划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院校及实务部门开展深度合作,推动在线教研、共享案例库及远程同步课堂建设,以进一步拓展课程的深度与广度。同时,教学团队深入挖掘“枫桥经验”等中国本土治理智慧的法治内涵,引导学生坚定“四个自信”、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忠实践行者与卓越人才。

法学院院长落志筠教授表示,社会治理法学课程的开设,既是“十四五”期间学院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标志性成果,也是“十五五”规划的新起点。学院将继续优化课程内容,动态更新教学案例,加强师资培养,并吸纳更多跨专业教师加入,致力于为国家培养更多“懂法律、懂治理、懂群众工作”的卓越法治人才,为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贡献内财大智慧与力量。(文/杨博 图/吴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