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拜莉萍) 6月11日,法槌敲响,台上坐着的不是法官,而是几名学生。
这是一场模拟法庭。泾源县人民法院联合泾源县人民检察院,邀请泾源二中百余名师生走进法庭,从一起真实的校园故意伤害案例入手,让学生自己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
“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清晰陈述案情:两名同班同学因日常口角冲突,一方情绪失控、持械伤人。“辩护人”随即提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审判长”沉稳把控节奏,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庭教育……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法定程序推进。
当“被告人”因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旁听席上,有学生低声说:“原来打架致人受伤,真的会判刑。”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例现场普法:未成年人身份不是“护身符”,法律不会因为年龄就纵容违法行为。法官还讲解了刑事责任年龄、专门矫治教育等规定,提醒学生遇到矛盾要主动向家长、老师或司法机关求助,不要冲动行事。
一名参与活动的学生说:“以前觉得犯罪离我们很远,今天看到‘同学’因为一次打架被判刑,才知道拳头解决不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