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的水面下暗流、深坑、水草随时可能夺命。溺水是夏季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头号杀手”。
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从源头预防、精准排查到巡逻防控,全力织密防溺水“安全坝”。目前,兰溪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已完成全市重点水域第一轮全覆盖排查。
预防宣传:从源头筑起“思想堤坝”。连日来,民警走进社区、校园、乡村,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防溺水宣传。同时,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将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精准摸排:给重点水域“上户口”。5月以来,兰溪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对辖区内河流、水库等水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水域周边安全标识、防护设施及救生圈等应急器材配备情况。对设备缺失、损坏等问题当场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巡逻防控:警民联手织密“安全网”。兰溪市公安局构建“警民联动、全域覆盖”的巡逻防控格局,实行“定点值守+动态巡逻+空中巡查”模式开展水域巡查。民警对私自下水游泳、岸边嬉戏等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同时,发动网格员、志愿者、村组干部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巡逻,加大节假日、午后、傍晚等高危时段巡护密度。

警方提醒:不要野游!全市水库、河流、野塘等非游泳水域水情复杂,暗流、水草、低温都可能瞬间夺命。请广大市民切勿抱有“水性好就没事”的侥幸心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选择正规游泳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在设有禁止标志的危险水域游泳,不听劝阻、干扰执法的,将面临警告、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等处罚。
万一不幸落水或发现他人落水,请不要惊慌冷静“自救”与“施救”一、自救。1.保持冷静,切勿胡乱挣扎;2.迅速仰头向后,使口鼻露出水面,同时舍弃鞋子等重物(但不要脱衣服,衣服能增加浮力);3.无人时不要盲目呼救,应静静漂浮保存体力,待看到有人再大声呼救;4.如果有人下水救援,务必全力配合,切勿死死抱住救助者。二、施救。记住“叫、叫、伸、抛”:第一“叫”是呼喊周围成年人帮忙;第二“叫”是立即拨打110、119、120;第三“伸”是寻找竹竿、树枝、木棍等“伸”给溺水者(注意站稳或趴伏在地,防止被拉下水);第四“抛”是观察身边是否有救生圈、泡沫、绳子等浮物,“抛”给落水者,避免盲目下水或手拉手救人。
请广大市民自觉成为防溺水“安全监督员”。如发现私自下水嬉戏或危险野泳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劝阻或拨打110。(乔磊 徐梦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