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仲裁发展促进会在南京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监事工作报告、名称变更事项、新修订的协会章程等,选举产生江苏省仲裁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及监事,江苏省仲裁发展促进会更名为江苏省仲裁协会。

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党领导仲裁工作的制度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仲裁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仲裁事业发展正确方向。要主动对标大局,加快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协同的仲裁服务供给机制,充分发挥仲裁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仲裁服务体系。要深化改革创新,通过优化治理结构“激活力”,优化办案机制“提效能”,加强人才引育“强保障”,激发仲裁事业发展内生动力。要强化监督管理,以促进规范化为导向,以扩大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内外双向发力,夯实仲裁行业发展根基、擦亮法治服务品牌。
近年来,全省仲裁行业立足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和加快自身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设立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电商产业仲裁中心等,在常州试点仲裁机构改革,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仲裁规范化建设意见,联合省法院出台诉讼与仲裁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南京仲裁委被列为全国首批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对象,仲裁公信力不断提升。2019年以来,全省仲裁机构受理案件15.6万件,案件标的额达2325亿元,每年受理仲裁案件量和标的额由2019年的8000余件、187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32377件、465亿元。(来源:江苏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