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与《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合规指引》开展权威政策解读,明晰监管工作方向,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护航龙江食品安全保障与直播电商行业规范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现场
此次发布会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宣传处副处长高威主持。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陈现魁,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陶慧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李湘江,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处三级调研员陈瑶出席会议,围绕政策核心要义、修订创新亮点、经营合规准则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逐一作答阐释。
新修订《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是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实践。本次法规调整幅度较大,对原有139条内容作出优化,修改91条、新增15条、删除21条,最终形成九章133条全新框架。条例着力打造严治、智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现代化治理体系,推动传统监管模式转型升级。
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陈现魁介绍,新《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在“严治”方面,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的市场准入由“备案制”调整为“核准制”,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须对出厂成品进行逐批全项自行检验;“智治”方面,强制学校、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模式,确立省级统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平台的法律地位;“自治”方面,建立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要求使用预制菜的餐饮单位须在菜单显著位置公示信息;“共治”方面,推动食品安全纳入乡镇(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
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委网信办发布的《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合规指引》,共划定33条合规红线,覆盖平台、直播间、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清晰界定经营行为边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处三级调研员陈瑶介绍,《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合规指引》重点设置三大类严禁条款:商业营销方面设13项严禁,包括传播低俗内容、歪曲解读政策、随意“开盒挂人”等行为;商品或服务方面列出10项禁止清单,涵盖“三无商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售药品等品类;商业广告方面设8项禁止条款,从严规范食品、药品、酒类、教育培训等领域广告宣传内容。
两项政策落地施行,既是黑龙江省健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守护群众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网络直播经营秩序、优化消费市场环境、推动平台经济行稳致远的有力抓手。下一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做好政策宣讲解读,从严开展资质审核与日常监管,推动各项制度条款落地落细,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