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发布打击治理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

江苏检察机关发布打击治理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

人民法治网江苏讯 5月15日,江苏省检察机关发布一批打击治理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涉及内幕交易、非法场外配资、擅自发行股票、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四起案件中,多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并处罚金或追缴违法所得。

在陈某甲、陈某乙内幕交易案中,某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某甲将内幕信息泄露给其丈夫陈某乙,二人共同购入股票400余万元,获利50余万元,最终双双获刑。检察机关指出,内幕交易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向身边人泄露内幕信息可能将亲友一起拖入犯罪深渊。

黎某某、布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中,犯罪团伙未经批准搭建场外配资平台,以3至10倍杠杆吸引投资者,累计收取保证金3.5亿余元,股票成交金额达470亿余元。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L集团公司、徐某某等人擅自发行股票案中,涉案公司以“股权众筹”名义向1.5万余名投资者发行股票5.78亿股,募集资金7.28亿余元。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推动企业清退全部募集资金,涉案公司及人员被依法追责。

闫某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中,犯罪团伙通过“场内操纵股票+场外期权套利”跨市场联动,制造股价上涨假象,违法所得合计2.74亿余元。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场外期权获利部分被依法认定为违法所得并追缴。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投资者,应选择持牌证券公司参与投资,远离场外配资和高杠杆交易陷阱,不轻信所谓“原始股”“境外上市”等概念,警惕操纵市场者精心设计的收割陷阱,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文/万森  摄/刘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