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丰宁法院凤山人民法庭将巡回法庭搬至波罗诺镇某村委会院内,通过上门办案、巡回审判的方式,一揽子化解三起同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据悉,1998年,波罗诺镇某村委会因修建桥梁,分别向本村村民张某甲、张某乙、朱某某借款2万元至3万元不等。借款后,该村委会陆续向三人偿还部分款项,但一直未能结清。在多次催要欠款未果后,今年4月,三名原告分别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村委会偿还剩余借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鞠震考虑到三名原告均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村委会院内,就地化解矛盾、定分止争。
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承诺在四个月内,一次性向三名原告清偿全部剩余借款。至此,困扰三名村民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化解。
(刘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