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治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华州区副区长、公安华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曹红亮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部分公安民警代表全程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警示教育。

经审理查明,2025年5月21日,第三人张某因心生不满,持菜刀拍打刘某面部致其受伤。公安机关受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因刘某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华州区政府经审查维持了原行政行为。刘某仍不服,遂向华州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定程序,精准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认定、伤情鉴定程序、处罚幅度适当性及行政复议合法性等争议焦点,展开充分的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旁听干警全程观摩了庭审各环节,直观感受了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等法律适用标准,对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证据意识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案情,向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详细释明了伤情鉴定、复议诉讼权利及法定维权路径,明晰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边界与权力清单,引导群众树立“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环。华州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紧密结合,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倒逼执法质量提升,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高爱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