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佛山 营商共赢——一座万亿级城市的“法治GDP”锻造记
2025年10月,一则消息从北京传来,为秋日的佛山增添了别样的光彩:佛山市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块沉甸甸的牌匾,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
对于这座以制造业立身、经济总量逾万亿元的“世界工厂”而言,这份荣誉有着超越其本身的深刻含义。它正是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有效实施在地方落地生根、生动实践的鲜活样本,是佛山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标志性成果。它不仅仅是对过去工作的认可,更是一份权威的“认证”,标志着法治已如同水、电、路、网一般,成为这座城市发展的基础性要素和核心竞争力。 在土地、劳动力、资本等传统要素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佛山靠什么赢得未来?答案,就藏在这份对法治价值的极致追求里,藏在一种看不见却感受得到的“法治GDP”之中——它不直接体现为冰冷的数字,而是转化为经营主体的安全感、市民的获得感、社会的公平感与治理的效能感。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4)》显示,佛山法治政府建设总得分率位居全国第七、地级市第一,这正是其“法治GDP”含金量的有力注脚。
统领
法治航船的“佛山舵盘”
法治建设千头万绪,根本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佛山将其作为引领新时代法治佛山建设的根本遵循。
“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被明确写入《中共佛山市委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佛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建立“第一议题”研学、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年度述法“三合一”机制,2021至2025年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达151次。数字背后,是一套严密的工作体系:法治建设被列入市委全会报告、政府年度报告,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佛山在全省率先实现法治建设宣传阵地市区全覆盖,全市政法战线“一把手”轮番上讲台,连续4年编印法治建设佛山实践书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并实现市、区、镇(街道)三级全覆盖,法治工作被纳入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真正压实了“关键少数”的法治责任。
佛山一体编制“十四五”时期法治佛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规划和实施纲要,同步出台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制定“两规则一细则”“述法工作规程”等一批制度性文件,旨在协同推进市、区、镇(街道)各层级的法治建设,确保法治佛山建设“一盘棋”。佛山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套自上而下、系统完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佛山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最坚实的政治保障,确保了法治航船行稳致远。佛山连续五年获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便是对其久久为功的最佳回报。
基石
良法善治的“佛山样本”
法治政府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更高的要求,是“有良法可依”。自2015年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以来,佛山便确立了“不贪大、不求全、务实管用”的立法基调。
十年磨一剑。从《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这一“首法”,到全国首部《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再到全省首部《佛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佛山已拥有19部地方性法规和23部政府规章,立法数量与质量均居全省地级市前列。其立法轨迹清晰可见:从填补空白到精准施策,从保障权利到激活市场。
《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的诞生,是“良法”滋养“善治”的典范。立法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政策看得见、摸不着”“新官不理旧账”等痛点。条例对此精准回应,专门设立“权益保护”章节,将“依法履行有效合同”写入法规,并建立政府合同履约信用档案,明确要求政府依法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有效合同。“这等于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用法规的形式稳定了政策预期。”一位参与立法的专家指出。
立法的大门始终向人民敞开。佛山搭建起2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民主立法新机制,让街头巷议直通立法殿堂。“我们曾通过基层联系点收集到关于养犬管理的建议,最终被吸纳进后来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禅城区一位社区立法信息员说,“这让我们感到,立法不再是遥远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其中。”
变革
执法温度的“佛山刻度”
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在佛山,这并非僵化的照章办事,而是一场从“权力思维”向“权利思维”的深刻转型。
最生动的体现,便是“包容审慎监管”。截至目前,佛山已发布五版《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对消防、公安、城市管理、水务、民政、气象等21个执法领域,合计1010个执法事项给予免罚轻罚,免罚、轻罚案件占比提升13.8%,减免金额超4.5亿元。这一“有温度的执法”,让企业感受到了法治的包容。
比“不罚”更进一步的,是“少扰”。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佛山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20项措施,深化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制定覆盖32个高频场景的联合检查清单,将信用等级高、守法情况好的企业纳入清单,实施差异化管理,降低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依托“粤执法”搭建检查计划共享平台,智能识别对同一企业的检查任务,实现涉企检查全覆盖联合,构建“清单管理+平台统筹”双轮驱动的“综合查一次”模式,推进行政检查“应联尽联”并开展“亮码入企”试点,实现行政检查“全程监督”。2025年,全市共开展“综合查一次”2712次,减少上门检查28255次。
在南海区,这项改革甚至“飞上了天”。当地创新无人机执法模式,出台全国首个无人机执法指引,以“八个统一”规范无人机执法,对9大执法领域59项事项“综合飞一次”。实现违法行为“零距离”观测、企业“零打扰”巡查。2025年,累计派出无人机9486架次,查处问题线索2096条,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依法治国办纳入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效能
系统治理的“佛山防线”
现代化的城市治理,绝非政府一家的“独角戏”,而是需要构建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佛山深谙此道,将矛盾纠纷的预防与化解视作一项系统工程。
走进位于顺德区的某智能家电制造企业,一场因产品质量责任认定引发的纠纷正在调解。然而,坐在调解席上的,除了司法所工作人员,还有来自广东省智能家电产业协会的特邀调解员。从技术标准到行业惯例,这位“行业自己人”的分析让双方当事人频频点头。不到两小时,一份双方认可的调解协议便已达成。
这正是佛山特色“行业枫桥”的缩影。佛山在商会、医疗、金融、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等领域设立283个专业性调解组织,佛山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本地产业特征深度融合。与此同时,佛山加快“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并颁布施行了全省地级市首部《佛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截至2025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4.43万件,调解成功4.28万件,调解成功率96.6%。
在更高层面,佛山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打造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大脑”和“枢纽”。“过去群众有矛盾,可能不知道找哪个部门,在各个机构之间来回跑。现在到了综治中心,我们通过内部流转、协同办理,力争让群众‘只进一扇门,解纷万事清’。”一位区级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护航
营商环境的“佛山品牌”
佛山旗帜鲜明地将打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市委“一号改革工程”,构建“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并动态更新,目前已发布2025年度版本。
为此,佛山成立了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建立“一月三问”狠抓落实机制。其成效显著:营商环境评价排名连续三年全省地级市第一;截至2025年,全市各类经营主体突破171.71万户。
法治服务精准滴灌。佛山推动法律服务资源深度融入实体经济,成立佛山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金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资源,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出“百所联百会”机制,200家律所与250多家商协会结对;开展“法治益企护航”“营商共建、律企同行”等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近三年精心研发精品法律服务课程88个,法律服务产品90个,开展巡回宣讲500多场次,惠及企业4000多家。“营商共建、律企同行”服务民营企业做法被国家发改委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
面对更高水平的开放,佛山高标准建设中央法务区,打造“湾区法务会客厅”,赋能企业“走出去”。佛山仲裁委员会2025年全年受理商事仲裁案件3975件,涉案总标的额首次冲破百亿大关,达到119.17亿元,同比增长259.4%。此外,佛山还组建了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累计引入大湾区执业律师12人,港澳居民执业律师17人,建立“跨境电商+海外仓”法律服务链,为高水平开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人才支撑。
监督
权力运行的“佛山笼子”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佛山坚持将行政权力纳入各类监督的“笼子”,确保其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行政复议是监督权力的重要渠道。2025年,佛山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080件,综合调撤率19.98%。更重要的是,佛山自2011年以来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经验被吸收写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指导功能和咨询功能。佛山在全国首创政府任命行政复议官制度,创新建立“1+1+N”试点工作体系,为推进行政复议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今年初,佛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
连续5年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佛山已成常态。连续5年,保持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告官能见官”,体现了政府对法律的尊重和对化解争议的诚意,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等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决策的源头同样被紧紧“锁住”。佛山坚持重大行政决策“7+1+1”管理,建立专家库和公众互动平台。法律顾问则实现了“真顾真问”,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近五年提供法律意见约1500份,为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佛北战新产业园、广佛西环城际等重大项目提供了高质量法律保障。
文化
让法治成为城市的信仰
最高层次的法治,是成为内化于心的文化和信仰,如空气般无处不在。
在佛山,法治文化建设是一场“点上突破、线上串联、面上统筹”的系统工程。全市已建成119个特色法治文化阵地、15个省级法治文化公园,并精心打造了7个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佛山市连续4年在全省普法量化评估中位居地级市第一,全市16个村居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79个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连续多年居全省前列。
“法者荣耀”学法挑战赛入选全国新时代“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我们普法的最终目的,不是让人人成为法律专家,而是让法治精神成为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佛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今,这一愿景正在成为现实。从企业“有纠纷,找调解”成为首选,到市民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从“粤执法”平台上的高效规范,到行政复议官的专业裁决,法治的种子已在佛山这片热土上深深扎根,静待花开。
走进佛山的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值班席位前排起了小队;在南海区的玉器珠宝行业多元解纷中心,一场关于玉石质量的线上调解正高效进行;千灯湖畔,法治文化公园里市民驻足观看最新的民法典解读。
法治,已如毛细血管般,深入佛山社会经济的每一个细胞。这座万亿级的制造业名城,用十年的不懈探索,成功锻造出与它的经济规模相匹配的、高质量的“法治GDP”。这,正是佛山面向未来最坚实的底气,最核心的竞争力,更是中国式现代化佛山篇章的鲜明注脚。
案例
“官”念之变:
佛山行政复议官试点破题
2024年5月,佛山市南海区首批5名行政复议官接过任命书,面向宪法庄严宣誓。同一时间,禅城区3名行政复议官也上岗履职。这8名“特殊”的公务员,成为广东行政复议官试点的先行者,也为佛山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写下生动注脚。
佛山为何要“吃螃蟹”?数据显示,2023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长65%,2024年一季度继续飙升66%。案多人少、专业能力参差不齐,成为制约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的瓶颈。为此,佛山在禅城、南海率先探索行政复议官制度,走出一条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新路。
专业选任
从“行政人员”到“准司法官”
过去,行政复议人员由政府工作人员兼任,流动性大、专业性不足。改革后,行政复议官参照法官、检察官模式管理: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两年,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区政府任命并宣誓上岗。禅城、南海还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将行政复议官划分为首席、一级、二级等不同等级,打通职级晋升通道。“任命及宣誓仪式提升了行政复议官的主体意识与尊荣感。”佛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卢劲松说。
团队作战
从“单打独斗”到“1+1+N”
办案模式也同步革新。佛山将复议事务分为核心审理、辅助审理及事务性工作,分别由行政复议官、助理、书记员承担。南海区组建了“公安执法”“劳动保障”“简易程序”等五个办案组,每组由相对固定的“1+1+N”团队构成。“分组管理能够实现对某类案件的专业、精细审理。”南海区司法局副局长邓小晶表示。禅城区则通过自主招聘6名法律专业人员担任助理和书记员,替换过去流动性大的购买服务人员,队伍稳定性显著增强。
终身负责
从“一办了之”到“质量把关”
最引人注目的是办案责任制的突破。南海区创新推出行政复议官办案责任制,明确行政复议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理,复议股室负责人不再直接审批案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把关,由把关者负责”。同时,两区均出台涵盖执业准则、职业道德、正负面清单等规范性文件,将办案质效与绩效考核、职级晋升挂钩。南海区围绕办案出台绩效考评办法,指标量化精确到分,如“违法办案发现1件扣5分”“调查取证每少1件扣2分”。
实质化解
从“程序空转”到“案结事了”
专业化队伍的建立,直接提升了争议化解效能。2024年5月,行政复议官喻娟接手一宗涉生育保险支付争议案。她没有简单地“一裁了之”,而是多次与社保部门沟通,组织三方协调会,最终促成社保部门同意支付生育保险,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2024年,南海区运用复议调解形式实质化解行政纠纷231件,调解成功率超23%;禅城区调解和解撤回复议申请159件,综合纠错率达24.66%。针对交警执法案件量大、案情简单的特点,南海区创新联合交警搭建即时通信平台,推动194件案件复议前调解,成功化解64件,大量纠纷在5个工作日内就地化解。
示范效应
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佛山经验”
行政复议官试点,是佛山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一个亮眼缩影。2025年,禅城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与行政诉讼受案比值达3.6∶1,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地位进一步巩固。相关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头版报道,获司法部、省政府官网转发,北京、上海、山东等多省市前来调研学习。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评价:“佛山试点很好体现了改革意图及决心,为全省乃至全国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提供了样本。”
从“行政人员”到“准司法官”,从“单打独斗”到“团队作战”,从“一办了之”到“终身负责”——佛山行政复议官试点,不仅锻造了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正是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最坚实的底色。
(本版撰文: 唐梦 编辑统筹 羊建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