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庭审释法明底线 边境守安拒酒驾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庭审释法明底线 边境守安拒酒驾

为筑牢边境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强化全民法治安全意识,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特别组织20余名边防民辅警现场旁听庭审,以“实景庭审”打造沉浸式法治警示教育,让法治敬畏深入人心。

2025年11月17日,被告人孟某饮酒后心存侥幸驾车出行,行驶至某路段时,车辆失控与道路中央金属隔离栏发生猛烈碰撞,不仅造成车辆损坏,更损毁了公共设施,引发交通事故。

经司法鉴定,孟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每100毫升251.50毫克,我国醉酒驾驶的标准为每100毫升80毫克,其酒精含量远超标准3倍多,属于严重醉酒驾车。经交警部门认定,孟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法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完成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全部环节,清晰查清案件事实,明确法律适用。面对铁证,被告人孟某当庭认罪悔罪,主动赔偿了公共设施损失,法庭结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择期宣判。

现场旁听的边防民辅警全程认真聆听,直观感受庭审流程、明晰法律边界,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行为的严重危害,这场“零距离”庭审,成为一堂生动且深刻的法治警示教育课。

很多人以为酒驾是“小事”,实则早已触碰刑法底线、危害公共安全!本案中,孟某远超标准的酒精含量、失控肇事的后果,生动印证了醉驾的极高危险性——它不仅会毁掉个人前程、击碎家庭幸福,更会扰乱边境地区交通秩序、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将依法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惩处。法律红线不容逾越,交通安全绝无侥幸。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郑重提醒:边境地区道路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安宁、关乎社会大局稳定。广大驾驶人务必摒弃侥幸心理,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呼吁边境一线工作人员以身作则、带头守法,积极传递交通安全法治理念,携手守护平安有序、遵法守法的边境出行环境。(马小梅 纪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