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乡村两级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夯实法治理论根基,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5月8日,崇明区新村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专题培训。乡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副职,村“两委”班子成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铁律师进行专题授课。黄律师重点围绕土地承包期限、承包方与发包方权利义务、土地经营权合法流转规范、承包地权属确认、土地矛盾纠纷法定解决途径等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解读,并结合实践中常见的土地边界争议、流转合同不规范、承包权归属等实际案例,精准拆解法律知识,明确土地承包、流转、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同时,黄律师还结合当前村委会换届工作实际,聚焦村民委员会的职责权限、选举程序、村民自治的核心要求等重点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了系统解读,重点讲解了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具体流程,剖析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引导参会人员准确把握法律内涵、明晰权责边界。

下一步,新村乡将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开展更多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持续强化全乡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提升良好法治环境“蓄势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