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执”工作理念,成功执结一起积压十余年之久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012年至2013年间,王某找申某为其从乌海向某公司拉运白灰面,但此后一直未付清运输费。直至2019年,王某才就欠付的运输费向申某补写了一张欠条,然而经申某多次催要,王某迟迟未能兑现,申某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令王某应向申某给付27万元运输费。但判决生效后,王某始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案件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线下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王某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王某也自称打零工,暂无履行能力。为督促王某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研判后,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措施实施后,王某父亲通过其他子女得知此情况,主动到法院表达了代子履行义务的意愿。执行干警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迅速组织双方当面协商。
协商过程中,执行干警一方面向王某及其父亲讲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充分听取申某的诉求,兼顾双方实际状况。经过耐心调解,申某与王某最终协商一致,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明确了分期履行的期限、金额及违约责任。该协议既缓解了被执行人的经济压力,也为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提供了有效路径,至此,这起长达十余年之久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该起案件的成功执结,是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兼顾法律强制力与执行温度,全力打通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乌敦格日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