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航守安全 防患未然筑平安——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

检察护航守安全 防患未然筑平安——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

2026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8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精准防范辖区各类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四川省青神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应急管理局、县红十字会等多部门共同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青神县地处丘陵地带,农村区域广阔,秸秆堆放、农房用火用电、野外违规动火等是辖区主要火灾隐患。立足地域隐患,干警精准施策,设置咨询台、发放定制化宣传手册,重点面向农村群众、老年人等群体,普及秸秆科学处理、农房用火用电禁忌等实用知识。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两百余份,解答群众咨询近百次,切实打通安全宣传“最后一公里”。

针对辖区隐患特点,干警们用接地气的语言开展宣讲,结合丘陵地形、农村分布广的实际,讲解秸秆处理、初期火灾扑救、应急逃生等实用技巧,引导群众熟练掌握应急技能。

同时,干警们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为群众讲解火灾防范知识,结合县内失火罪典型案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以身边案例警示群众、破除侥幸心理。

近年来,该院干警聚焦农村违规露天焚烧、电梯维保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办理一系列相关案件,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监督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整改辖区安全隐患,全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心、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下一步,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紧盯辖区各类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和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以精准履职筑牢安全防线,以法治力量护航平安青神、法治青神建设。

检察官温馨提示:“无心之失”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特定环境下,一点火星都可能引发无法控制的火灾。

日常生活中需注意防灾“四不要”:不要乱拉乱接电线,避免线路老化、短路引发火灾隐患;不要超负荷用电,不随意增加大功率电器,防止电路过载起火;不要在家中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安全隐患;不要无人看管明火(如燃气灶、蜡烛等),谨防意外引燃周边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