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法院“小案”不小办:三起买卖合同纠纷当庭化解

武胜法院“小案”不小办:三起买卖合同纠纷当庭化解

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程序简、审理快、周期短”的优势,近日,广安市武胜县法院精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集中高效调解三起买卖合同纠纷,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柔性司法方式,快速化解市场交易矛盾,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陈某在经营烧烤店期间,先后向邓某购买牛肉300余斤,欠货款近1.5万元;向李某购买各种食材,欠货款8000元;向王某购买调味品等,欠货款2500余元。三笔欠款陈某均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于2025年12月31日前付清。后因经营不善,约定期限届满后,陈某未能及时支付货款。邓某、李某、王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分别诉至武胜县法院烈面法庭。

调解过程:

收到三起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核实交易记录、欠条、对账单据等核心证据,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审查,三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均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且具有快速调解、实质化解的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优先开展调解工作。

“背对背”沟通,找准矛盾症结。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先分别听取双方意见。面对被告陈某,法官从诚信经营、契约精神和法律责任入手,耐心释明欠条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按期付款是法定义务;经营困难可以理解,但应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不能以经营不善为由拖延履行。面对三位原告,法官则耐心分析陈某当前经营困难、债务较多的实际情况,帮助原告算清“诉讼成本账”和“履行风险账”,说明调解结案在时间成本、履行成本上的优势,引导原告换位思考,给予被告合理的履行空间。

“面对面”协商,实质化解纠纷。在双方情绪逐步缓和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围绕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逐案磋商。结合三起案件欠款金额、欠条约定和被告实际履行能力,法官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还款方案,既最大限度保障原告的合法债权,也给被告合理的履约空间。最终,三起买卖合同纠纷均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实现当天调解、当天结案。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兼顾情理与法理,引导当事人理性权衡、换位思考。本案中,小额诉讼程序的“快”与柔性调解的“暖”相结合,既让原告的债权有了明确保障,也让被告获得了可预期的履行空间,真正实现“小案快审、小案善调”。

下一步武胜县法院将常态化运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化解小额民商事纠纷,坚持“小案快审、小案善调”,在提速增效的同时践行温情司法,持续净化市场交易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武胜县人民法院 作者:陆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