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乱象,筑牢民生食品安全防线,近日,吴忠市检察院依法支持抗诉的一起问题牛羊肉生产售卖案件获得二审改判。办案部门通过精准法律监督,大幅上调涉案人员罚金,让不法经营者为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经济代价,以刚性司法力度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黑心商贩铤而走险,售卖问题生鲜肉食牟利
经查,2022年至2024年11月期间,马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无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长期低价收购病死、死因不明且未经正规检验、检疫的牛、羊。同时,其雇佣人员负责运输、加工处理问题牲畜,再将加工后的肉食对外流入市场,供群众食用。
该案中,七名涉案人员分工明确、分别协同作案,形成完整违法链条。其中,主犯马某园涉案销售金额达173万余元,其余六人涉案金额从几千元至157万余元不等,大量未经检验、检疫的问题牛羊肉流向市面,严重威胁辖区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危害隐患突出。
一审罚金量刑偏低,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抗诉
2025年9月,当地检察机关依法对七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结合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及危害后果,提出合理量刑建议。一审法院认可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采纳主刑量刑建议,对七名当事人判处六个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合计判处罚金181万元。
检察机关在审查一审判决时发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此类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罚金最低标准需达到涉案销售金额的两倍以上,共同犯罪案件合计罚金也应遵循该标准。而该判决罚金总额未达法定最低标准,量刑尺度畸轻,不符合从严惩治食品安全犯罪的执法要求。
为严守法律底线、纠正量刑偏差,当地检察院联合市级检察院会商研判,正式启动抗诉程序。办案部门综合研判全案证据、法律适用及区域执法情况认为,一审罚金判决不仅违背立法初衷,也未能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同时,考虑到当地还有多起同类食品违法案件待处理,本案判决具有重要示范作用,亟需通过抗诉统一裁判标准。
二审依法改判,罚金翻倍严惩不法行为人
食品违法多为贪利性犯罪,唯有提高违法成本,才能从根源遏制违法乱象。检察机关明确,必须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剥夺不法分子再犯能力,杜绝违法分子从食品安全犯罪中获利。
经二审开庭审理,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依法作出改判。七名涉案人员罚金总额由原先181万元调整至385万元,在维持原有有期徒刑判决的基础上,大幅加重罚金处罚,有力震慑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以案为鉴敲警钟,共筑食品安全防护墙
本次抗诉成功,是吴忠市检察机关落实精准监督、强化司法履职的生动实践。通过纠正量刑错误,严守法律裁判尺度,为区域内同类食品案件办理提供参考范例,持续规范食品领域司法办案标准。
在此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从业者,食品安全无小事,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所有经营主体需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压实经营主体责任,把控采购、加工、检验、销售全流程关口,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务必诚信守法经营,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触碰食品安全违法底线。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日常采购肉类及其他食品时,优先选择正规商超、农贸市场,仔细查验检疫证明、产品标识,不购买来源不明、资质不全的食品。若发现食品生产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主动参与食品安全共治,携手守护百姓餐桌安全。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蔡静 通讯员 杨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