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间的槟榔树损害赔偿纠纷。该案标的额虽仅数百元,但背后牵扯着同村村民的“面子”与多年邻里情。承办法官李仕明精准把脉矛盾症结,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式,既厘清法律责任,又解开双方心结,最终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吴某某与被告符某某均系白沙县打安镇某村民。3月29日,被告在自家承包地烧火时,因未与原告种植的槟榔树保持安全距离,高温灼伤了原告种植管理的6株槟榔树,导致叶片大面积枯黄,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及后续挂果。事发后,原告向打安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了损害事实。经派出所调解,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200元。
案件受理后,李仕明法官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初步沟通中,法官发现一个反常现象:双方对于槟榔树受损的基本事实并无争议,对于赔偿金额的分歧也并非不可调和,但情绪却异常对立。经过耐心倾听和细致询问,法官终于找到了矛盾的真正症结——并非钱的问题,而是“面子”问题。原来,矛盾发生后,被告未主动与原告沟通协商,且出言不逊,言语过激,让原告觉得自己的财产受损不说,还在同村村民面前丢了脸面,心里憋着一口气,坚决不肯让步;而被告也觉得原告小题大做,双方关系越闹越僵。
找准问题症结后,承办法官调整调解思路,不再单纯围绕赔偿金额讨价还价,而是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入手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关于过错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明确其烧荒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严肃指出其出言不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邻里感情,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从同村邻里世代居住、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强调邻里和睦的重要性,告诉他们“一时的口舌之快只会埋下长久的矛盾隐患,互相尊重才能换来长久的安宁”。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情感疏导,双方当事人的心结逐渐解开。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赔偿款800元;今后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口角,不在村民面前出言伤害对方。协议签订后,双方当场握手言和,脸上都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白沙法院践行“小案不小办”理念的生动体现,对于邻里纠纷这类看似标的额小、但关乎群众切身感受和乡村和谐稳定的案件,法官们善于从细微处发现矛盾根源,始终坚持耐心、细心、诚心,既解开“法结”,又解开“心结”,为建设和谐乡村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