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群众安身立命的根本,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充分发挥多元解纷优势,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尾款支付纠纷,以“法理情相融”的调解方式,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卸下“心头大石”,用实际行动践行基层治理为民初心。
2025年6月15日,龙某与巴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龙某将其名下某小区房屋以3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巴某。合同履行期间,巴某先后向龙某支付购房款23万元,但剩余9万元尾款却迟迟未能结清。龙某多次上门催讨无果,自身资金周转陷入困境,无奈之下,于2026年4月20日向昭苏县综治中心提交了调解申请,希望通过便捷高效的调解途径解决纠纷。
接到申请后,昭苏县综治中心迅速启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案件进行快速分流,指派县法学会、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及农业农村局组建专项调解专班,精准推进纠纷调处工作,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一举措,正是昭苏县创新“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多元解纷的具体实践。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法理情融合”原则,先认真查阅案件材料,梳理合同条款、付款记录等关键信息,随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了解欠款原因及各自核心诉求。针对欠款方巴某,调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其拖延支付尾款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若进入诉讼程序,还将承担额外的经济负担和法律风险;同时,调解员也充分倾听巴某的实际困难,确认其并非恶意拖欠。另一方面,调解员积极引导卖方龙某换位思考,理解巴某的现实难处,在合理范围内给予对方一定的付款宽限期,逐步缓和双方对立情绪。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面对面协商和“背对背”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隔阂、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根据协议,巴某承诺于2026年4月30日前支付5万元尾款,剩余4万元于2026年5月10日前全部结清。为确保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彻底消除龙某的后顾之忧,调解员主动引导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目前,该案已顺利完成司法确认程序,若巴某未按期履行协议,龙某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真正实现了“调解有力度、权益有保障”。
下一步,新疆昭苏县综治中心将继续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整合法律服务、行业部门等多元资源,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聚焦房产交易、邻里纠纷等民生领域高频矛盾,持续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权威的法律服务,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身边,为平安昭苏、法治昭苏建设注入温暖力量。(周强 张云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