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法院巡回审判直达基层治理“微循环”末梢

德兴法院巡回审判直达基层治理“微循环”末梢

2025年4月24日,德兴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赖晓(居中)到德兴市海口镇接访(吴晓斌  摄)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推进治理的最前沿,是畅通基层治理“微循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关键一环”。

近年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泗洲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新路径。他们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聚焦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发力,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动纠纷化解提质增效,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党建引领 筑牢基层治理“桥头堡”

泗州法庭深刻认识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引领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坚持“周一例会”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法庭工作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频共振,确保基层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泗州法庭积极与辖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设立“党员法官工作室”“党员先锋岗”,鼓励党员干警在矛盾化解、普法宣传、服务群众中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在处理涉及征地拆迁、进城务工人员欠薪、土地流转等疑难复杂纠纷时,党员法官带头深入一线,联合村(居)党员干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既解决了纠纷,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泗州法院还主动向辖区党委汇报法庭工作,积极参与乡镇党(工)委召集的基层治理联席会议,了解掌握辖区的社情民意和治理难点。依托辖区党建共同体,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法庭工作深度嵌入基层党建和治理网格。

源头预防 织密矛盾调处“过滤网”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泗洲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新途径。

他们主动对接辖区内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牵头建立“法庭+综治中心+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网格)”四级联动网络,明确各层级职责边界与协作流程——法庭聚焦复杂纠纷的法律指导与专业支持,综治中心负责辖区矛盾线索全面摸排与初步分类,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网格)承担靠前安抚、信息反馈职责。2025年,依托该“四级联动网络”,泗州法庭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8起。

2025年4月,在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张某侵权纠纷一案中,李某某称张某家的卫生间漏水,造成自家房间多处受损,后双方协商未果起诉至法庭。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上门了解具体情况。经向相关专业人员咨询得知,原告所住小区为老旧居民楼,因墙体年久老化导致漏水,同时大致了解了修复所需费用。随后,承办法官依托 “四级联动网络” ,邀请社区干部、街道办工作人员及辖区派出所民警共同参与调解,最终顺利化解该起纠纷。

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泗州法庭注重分析研判案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如合同签订不规范、村务公开不透明、校园安全管理漏洞等,及时向相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并跟踪问效,推动问题解决,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多元共治 搭建纠纷化解“连心桥”

面对日益复杂多元的矛盾纠纷,泗洲法庭坚持系统观念,整合各方力量,构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多元解纷新格局。

泗州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律师等常驻或轮值,对起诉到法庭的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先行引导至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实现了诉与非诉的有效衔接,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缓解了法庭的办案压力。

在庭审过程中,泗州法庭打破程式化审理模式,根据案件争议焦点与当事人情绪状态,灵活调整调解策略与庭审节奏。对争议较大、当事人对立情绪明显的案件,采用“分步调解法”:先组织双方确认无争议事实并固定证据,减少后续争议点;再针对分歧问题开展“背靠背”调解,由法官分别倾听双方诉求,缓解对立情绪,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避免因“法条生硬灌输”导致抵触心理。对涉及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群体,法庭会重点关注引导,协助理解庭审流程、明确权利义务,及时解答程序性疑问,确保当事人能充分表达诉求。此外,泗州法庭还推行“庭审后再调解”机制,对庭审结束后仍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法官主动延长沟通时间,结合庭审中查明的事实进一步细化调解方案,有效促成庭后调解。

2024年12月,在原告余某某诉被告张某某(系原告外孙)财产纠纷一案中,余某某要求被告张某某将其母亲的遗产进行分割。泗洲法庭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原委。据悉,2020 年 6 月,被告父亲因情感纠纷将被告母亲杀害,给被告造成了巨大心理创伤。为避免父亲被判处死刑,被告曾找到原告,希望原告出具谅解书,给其父亲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原告坚持要求追究被告父亲的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父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事也导致原、被告之间产生隔阂,原本血浓于水的亲情日渐疏离。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将身处外地的被告召回,组织双方到庭调解。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运用 “分步调解法”,耐心倾听双方心声,适时释法明理,最终成功化解双方心结。原告余某某自愿放弃要求分割房产的诉求,被告也表示会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以实际行动维系亲情。

为了更有效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泗洲法庭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整合社会力量。他们充分挖掘辖区内的“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年人)、乡贤、法律明白人等社会资源,邀请他们参与矛盾调解工作。这些人熟悉社情民意,德高望重,说的话群众愿意听、信得过。为了使这些力量更好地发挥调解作用,泗洲法庭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巧,让他们成为活跃在群众身边的“草根法官”。

2024年12月4日,泗洲法庭庭长詹志瑾(左五)在海口镇调解安全事故纠纷(程卓  摄)

能动司法 当好服务群众“贴心人”

泗洲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摒弃“案结即事了”的粗放模式,通过“精准释法、持续回访、主动帮扶”三维发力,确保纠纷彻底化解,防止矛盾反弹,巩固调解与审判成果,将能动司法理念贯穿始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

他们完善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站)功能,配备便民服务设施,提供诉讼指南、文书样本、风险评估等“一站式”服务。畅通涉企、涉农、涉弱势群体案件“快速处置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对于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贴心服务。所有举措,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便捷、温暖和尊重。

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泗洲法庭建立“定期跟踪回访机制”——在调解协议履行期内,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发微信或上门回访,了解履行进度;对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协调双方调整履行方案,如将一次性付款改为分期支付,避免因“履行难”引发新纠纷。

2024年12月,泗洲法庭法官詹志瑾接到辖区海口镇“问问室”主任应火根的电话:“詹法官,我们这边有一起矛盾纠纷,已经组织双方多次协调,但是调解过程还是遇到困难,能不能邀请你们法院参与这次调解,帮我们出出主意?”

挂断电话,詹志瑾立刻动身前往海口镇。原来,这起纠纷始于一次安全事故,事故受害者在运输燃油桶的过程中,因机耕道突然塌陷,导致货车侧翻,他被运输的油桶压住,最终不幸遇难。了解到事情经过后,詹志瑾积极参与此次调解,以赔偿责任为切入点,从理清事故责任划分到确认赔偿金额,为双方就整个事件进行系统梳理,耐心解答疑问。经过长达10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案件取得阶段性的突破。受害方家属同意先将受害人遗体送去火化,再协商具体赔偿金额问题。之后,又经过几次协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基层治,天下安。德兴法院泗洲法庭的探索实践,是新时代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治理、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个生动缩影。通过一系列务实有效的举措,泗洲法庭不仅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更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赖晓)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4月下(总第224期) 法治实践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