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短视频平台、电商直播、社交媒体等数字媒介的全面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迎来了破圈传播的黄金机遇。刺绣、银饰锻造、传统织染、民族歌舞、古法技艺等一大批深藏民间的非遗项目,借助网络打破地域壁垒,从小众师徒传承走进大众视野。这既让优秀传统文化焕发了新生,也为广大非遗传承人提供了增收致富的新路径,为非遗活态传承注入了强劲动力。
与此同时,数字内容易复制、传播快、覆盖面广的特性,也让侵权非遗的问题愈发凸显,各类隐蔽性强、追责难度大的侵权行为频发,屡屡侵害非遗传承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制约非遗数字化健康发展的突出痛点。对于基层非遗传承人而言,认清数字场景下的侵权风险,掌握实用防范技巧,学会依法维权,既是守护自身劳动成果的关键,也是推动非遗在数字时代良性发展的核心课题。
数字非遗侵权梳理
传统非遗大多依托口传心授、线下展演、集市交易等形式延续,传播范围局限于特定地域,受众狭窄、影响力有限,商业价值难以充分实现,不少传统非遗技艺甚至面临传承断代、无人问津的困境。数字时代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一格局,短视频展示、直播带货、线上教学、文创电商等新模式让非遗实现了跨地域、全天候、广覆盖的传播。一段几分钟的技艺视频、一场沉浸式的非遗直播,就能让地方性非遗项目走红全网,部分优质内容甚至能够实现国际化传播。
数字化传播为非遗带来了双重变革:从发展机遇来看,非遗的文化价值与商业价值深度激活,大批传承人告别“守艺难谋生”的局面,通过线上销售手作、开展非遗教学、承接定制订单、参与商业合作等手段实现了收入稳步增长;同时吸引大量年轻人关注并投身非遗传承,有效破解了后继无人的行业难题。从风险隐患来看,数字内容易复制、易篡改、易传播的天然属性,让非遗作品、核心技艺、原创纹样、表演内容等核心资源,成为不法侵权者的牟利目标。相较于传统线下侵权,数字场景下的非遗侵权呈现出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扩散范围广、取证难度大、维权成本高的全新特点,加之多数基层非遗传承人缺乏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面对侵权往往束手无策,要么默默承受损失,要么因维权流程烦琐、成本过高而放弃,侵权乱象由此愈演愈烈。
结合非遗数字化传播实务,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数字环境下的非遗侵权行为主要集中在四大高频类型,覆盖内容传播、商业经营、品牌营销全环节,直接侵害非遗传承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短视频内容搬运盗用,侵害著作权。这是发生率最高、最普遍的非遗侵权行为。大量自媒体、营销账号未经非遗传承人许可,擅自转载其原创发布的技艺展示、表演视频、创作过程、教学片段等内容,甚至恶意剪辑、洗稿篡改后发布,目的是“吸粉引流”,部分账号甚至利用盗用内容直播带货、收取广告费,非法牟利。这类侵权行为大多不标注原作者及来源,刻意抹去非遗传承人信息,冒充原创内容,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侵害非遗传承人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核心知识产权权利。侵权者大多有恃无恐,即便被发现,也常以“合理使用”为借口推脱责任。
二是对非遗纹样技艺擅自商业化复制。传统刺绣图案、民族织染纹样、古法技艺流程、非遗造型设计等,是非遗传承人世代传承、打磨的原创性成果,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一些商家在看到非遗项目走红后,未经任何授权,便将这些独特纹样、核心技艺应用于服装、饰品、文创产品等上,并批量生产,通过电商平台、直播渠道大量销售,既不支付授权费用,也不标注非遗来源与传承人信息,严重侵害非遗传承人的著作权与合法收益权。情节严重的,还构成不正当竞争,扰乱非遗产品市场秩序。
三是电商平台仿品泛滥,低价倾销冲击正品。随着非遗手工艺品线上走热,大批不法商家跟风仿制,批量生产做工粗糙、偷工减料的劣质仿品,打着“非遗手工”“传承人同款”“原厂直供”等旗号低价倾销。这类仿品毫无非遗技艺精髓,品质远低于正品,试图通过低价来抢占市场。这不仅直接挤压正规非遗传承人的销售空间,也严重抹黑非遗品牌形象,误导消费者对非遗产品的认知,破坏整个非遗行业的口碑与公信力,让坚守品质的非遗传承人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
四是虚假营销蹭热度,误导公众消费。部分经营者借“非遗”外壳,实施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缺乏实质传承背景与官方认证的前提下,大肆使用“非遗传承”“秘制工艺”等标签对产品进行包装,以此误导消费者的审美认知与购买意向。这种“蹭热度”的营销乱象,本质上是滥用公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信任,构成了典型的虚假宣传与市场欺诈。
五是针对非遗传承人人格权益与标识权属的恶意侵权。更具社会危害性的是,部分主体通过抢注非遗项目名称或传承人姓名作为商业商标,乃至擅自将非遗传承人肖像、声誉转化为营销资本。此类行为不仅刺破了诚实信用的法律底线,更直接侵害了非遗传承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及预期的商标权益。这种对非遗符号的掠夺式开发,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属于性质恶劣的违法经营行为,亟待法治层面的精准打击。
数字传播下的非遗侵权防控与维权难度远高于传统线下侵权,核心源于以下痛点:一是传播链条长、扩散范围广。侵权内容一经发布,可短时间内多次转载,覆盖多平台、海量用户,即便单个链接下架,也难以彻底清除全网侵权内容,导致负面影响持续扩散;二是侵权主体分散隐蔽,侵权者涵盖个人账号、中小商家、企业,部分侵权者通过匿名、异地账号实施侵权行为,身份核实与责任认定难度极大;三是证据保全的“时效焦虑”与专业门槛,是非遗维权的现实瓶颈。在互联网环境中,侵权轨迹往往瞬息万变,普通非遗传承人由于缺乏专业取证手段,极易错失固定关键证据的最佳时机。这种证据效力的缺失,直接导致法律救济失去了最为核心的支撑力量。
更为深层的挑战在于,非遗客体的法律定性仍待精准化。非遗并非纯粹的私人财产,它承载着民族共有的文化脉络。当数字化应用试图将其纳入版权或专利保护时,其公共权益与个体权益的界限往往高度重合且模糊。这种权利边界的游移,不仅让部分隐性侵权行为逃避了法律制裁,也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提出了严峻考验。
数字侵权风险实操防范指南
面对各类侵权风险,非遗传承人要树立事前防范意识,做好权利布局与传播规范,从而规避大部分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从以下方面落地实操:
一是提前确权,筑牢法律防线。“先确权、再传播”是防范侵权的核心前提。非遗传承人要主动完成知识产权登记。比如,对原创纹样、产品设计、表演内容、教学脚本等,及时申请著作权登记,明确权利归属,对非遗品牌、技艺名称、个人姓名,及时申请注册商标,防止他人恶意抢注。再如,对于具有地域特色的非遗产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借助专项保护制度强化权益保障。确权后,相关权益受法律明确保护,维权也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二是规范发布,留存完整证据。在各平台发布非遗内容时,非遗传承人要养成规范操作习惯。比如,明确标注原创声明、非遗传承人姓名及权利归属,妥善保存原始创作素材、拍摄源文件、创作过程记录、发布截图等原始证据,建立专属证据档案。再如,主动使用平台原创保护、版权标识、侵权投诉等功能,从源头降低被盗用的风险。掌控这些细节,既能减少侵权发生,也能为后续维权提供关键证据。
三是把控尺度,守住核心技艺。核心技艺是非遗传承人的立身之本,线上传播切忌完整公开核心工艺流程、关键配方、独家手法等商业秘密,宜采取“外围展示 +核心保留”的方式,既传播非遗文化,又守住核心机密。在收徒教学、商业合作时,务必签订书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与违约责任,从源头防范核心技艺泄露。
四是打造品牌,提升辨识度。非遗传承人主动打造专属非遗品牌,统一产品包装、视觉标识与宣传口径,形成易识别的品牌形象,让消费者轻松辨别正品与仿品。同时,主动公示传承人资质、品牌认证信息,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消费。借助品牌影响力,既可以压缩仿品的生存空间,也便于快速识别、制止侵权行为。
遭遇侵权后的规范化依法维权路径
破解非遗数字化进程中的权益保护困局,核心在于推动治理范式从“传承人孤军维权”向“多主体协同共治”实质转变。网络平台作为数字生态的守门人,应在“避风港原则”之外,积极履行更为审慎的注意义务,通过算法预审与失信惩戒机制实现风险前置。行业组织需要发挥专业化协作优势,整合零散的传承诉求,构建起集行业自律、法律咨询、集体维权于一体的缓冲机制。与此同时,行政监管部门应聚焦跨部门协同执法,针对恶意抢注、洗稿仿制等顽疾精准施策、从严整治。唯有监管刚性、行业张力与社会公众的版权护盾形成闭环,非遗数字化才能真正步入法治化的内生增长轨道。
广大非遗传承人既要敢于拥抱数字时代,借助网络传播非遗文化、实现自身价值,也要树立牢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主动学法、懂法、用法,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权益。发现侵权行为后,非遗传承人要保持理性,按照规范流程固定证据、依法维权,切忌采取过激行为。通过合法途径止损追责,核心分为四大步骤:
首先,快速固定证据。非遗传承人要在第一时间截图保存完整侵权页面(包含发布时间、账号信息、内容链接),同步留存侵权视频、商品链接、交易记录、宣传文案等资料。情节严重、涉及金额较大的,通过公证处或正规电子取证平台固定证据,确保证据具备法律效力,避免证据被篡改删除。
其次,依托平台机制实现即时止损。在数字内容生态中充分利用短视频及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通道,是高效维权的“先手棋”。非遗传承人应系统梳理著作权登记凭证、商标权权属及侵权取证材料,依法向平台发起投诉。通过触发平台的“通知—删除”义务,促使平台采取内容下架、账号限权或链接封禁等必要措施,在法律救济介入前最大限度遏制侵权损害蔓延。
再次,结合柔性手段与预警式维权。针对侵权情节较轻、传播范围有限的违规行为,非遗传承人可优先启动私力救助,通过直接交涉,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若初步协商未果,则应及时引入专业法律力量,以发送律师函的形式明确告知法律后果。这种预警式维权不仅能有效向侵权方施加法律压力、提升和解概率,也是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解决纠纷效率的理性选择。
最后,法律途径追责。对情节严重、规模大、造成重大损失的侵权行为,非遗传承人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主张经济赔偿与名誉补偿,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非遗文化的数字传承离不开法治的基石作用。前置确权、合规传播、风险监测与法律追责的多维协同,可织就一张严密的法治保护网。这不仅是对文化根脉的有力守护,更是对数字产业秩序的深度重塑。在协同共治的框架下,法治力量将推动非遗保护与产业效益双向共赢,确保这一文明瑰宝在数字时代薪火相传、生生不息。(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何明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4月下(总第224期)法治新知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