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渐近尾声,第七师胡杨河经开区迎来建设黄金期,企业复工复产提速,用工需求大增。然而,人员增多、工期紧张也使劳资纠纷风险上升。为防患未然,胡杨河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综治)在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魏树江的带领下,联合第七师司法局奎河司法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带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手册与实名制管理宣传海报,深入园区企业与工地,面对面为用工单位讲解“实名制管理”的四大关键要点。
进门先登记,身份不能“差不多”
针对个别工地存在工人先上岗、登记手续后补的情况,工作小组当即向工地负责人强调:《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未实名登记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这是核算工时、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凭证,一旦发生工伤或工资纠纷,未登记信息会导致维权困难。

干活留痕迹,平台不是“摆设品”
针对部分项目赶工时忽略数据上传的问题,工作小组核查了各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情况,并告知用工单位,《条例》第三十三条要求相关数据必须接入监管平台,实现用工信息实时上传。考勤刷脸、闸机打卡等数据录入系统,能有效防止事后赖账行为。
动工先签约,口头承诺“不作数”
走访中发现,一些工头与工人之间“口头约定”工资怎么发放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工作人员依据《条例》第六条,向工友们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是明确工资数额、发放方式、到账时间的重要依据,比口头承诺更具法律效力。

工资直打卡,层层转手“不靠谱”
面对项目承包方,走访人员重点宣讲了“总包代发工资”的规定:《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代发。工资从总包账户直接打入工友银行卡,可避免中间环节挪用工资的风险,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园区的建设热潮,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下一步,胡杨河经开区将继续把普法工作延伸至园区企业、工地一线,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柳阳、毛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