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2026年4月22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与白城市洮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部门一同到辖区幸福、城南两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与洮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洮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一同实地查看司法所办公场所、社区矫正宣告室、教育学习场所等办公区域,并详细查阅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日常监管台账、教育学习记录、请销假审批手续等相关材料,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教育、帮扶等各个环节工作落实情况,细致排查是否存在监管漏洞与执法不规范问题,同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现实困难。
检查期间,人民监督员立足客观中立的监督视角,全程参与检查流程,针对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是否规范、帮扶措施是否到位等重点内容,人民监督员与检察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交流探讨,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独立、客观的第三方身份提出相应意见,洮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场干警详细记录问题清单并认真梳理汇总,向司法所明确整改要求并限定整改期限,督促司法所补齐工作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所监督检查,将检察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有效了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促使司法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补齐监管短板。下一步,洮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持续强化与区司法局协作配合,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以“双向监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切实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