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警惕!这种花颜值再高也不能留

浙江金华:警惕!这种花颜值再高也不能留

有一种植物外表艳丽,实则暗藏危机它就是毒品原植物——罂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哪怕仅一株也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私自种植“罪恶之花”!

日前,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秋滨派出所民警在常态化巡逻走访中,于姜山头社区一处小山坡发现疑似罂粟植株。经现场踏勘、仔细辨认,确认该植物为国家明令禁止的毒品原植物——刚毛罂粟,此时正处于开花结果期,部分已开出花朵。发现情况后民警第一时间上报所领导并联合秋滨街道禁毒办迅速处置工作人员对周边民房开展地毯式排查和走访调研,核实该批罂粟为非人工种植的野生原植物。随后民警当场对野生罂粟进行铲除清点、集中销毁,共计清除180株。

处置过程中民警同步开展禁毒普法宣传,向周边群众详细讲解野生罂粟的外形特征、毒品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着重强调非法种植、留存罂粟无论数量多少均属违法行为必将面临法律严惩,同时民警现场传授罂粟与普通花草的辨别技巧,提醒群众发现疑似植物应及时举报共同守护无毒、健康的生活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马忆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