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建立庭外重组机制挽救困境企业

上海三中院建立庭外重组机制挽救困境企业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侯劲松)近年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积极推动构建“市场主导+司法衔接”的企业庭外重组机制,为及时挽救困境企业,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上海三中院于2024年1月支持虹口区司法局成立上海首家庭外重组机构北外滩企业庭外重组中心,于2025年5月支持上海市贸促会成立长三角庭外重组中心,于2025年11月支持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成立上海庭外重组中心,集聚各类市场资源要素,多元化企业纾困体系初具规模。

上海三中院与各个庭外重组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助制定庭外重组办理规程,对申请主体、专业服务机构选任、信息披露、保密承诺等作出明确规范,确保庭外重组既能满足企业需求,又能依法依规保障各方权益。

上海三中院与各个庭外重组机构签订工作备忘录,为庭外重组提供司法支持:积极阐明庭外重组的优势,引导当事人选择庭外重组方式化解债务;对完成庭外重组后需要预重整、重整的,由庭外重组中心向法院出具重组情况说明;将庭外重组期间取得的投资人引入、债权申报与审查、重组方案设计等成果延伸至预重整、重整程序,降低重整程序成本。

2025年,上海三中院共受理4家庭外重组企业进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市场化庭外重组与预重整、重整衔接机制的初步建立,有利于提升救治困境企业的成效。如某科技公司经庭外重组进入预重整,仅用时4个月便在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重整计划,并获得法院批准,重整效率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