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跨越20余年的房屋占房难题,让胜诉方多年拿不到自家房产,被执行人也深陷纠纷无法脱身。3月30日,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巧用“雷霆手段+柔性执法”,成功化解这起历史遗留执行案,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暖了群众的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这起纠纷的源头要追溯到2000年。被执行人冯某原是塔城地区煤矿职工,因无房居住,经单位安排住进了煤矿所属的陶瓷厂厂房,这一住就是20多年。2002年12月,原告某公司通过合法竞拍,拿下了陶瓷厂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并办理了有效期至2055年的不动产权证,成了房屋真正的主人。

可冯某始终不认可,以“当年曾花4万元出资”为由,坚称自己有合法居住权,拒不腾退房屋。在案件审理中,法院经细致审查确认:冯某并未取得案涉房屋及土地的合法居住权益,占房行为毫无法律依据。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冯某等4名被执行人限期腾退房屋。

判决生效后,执行工作却遇了阻——冯某拒不配合。托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没有贸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先“软处理”:多次上门送达法律文书,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反复向其讲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试图让他主动配合。
见沟通效果有限,执行干警立即启动强制措施。就在拟将冯某送往拘留所的途中,执行干警停下了脚步。这一次,没有强硬的呵斥,而是走心谈心:一边严肃说明抗拒执行的法律代价,一边耐心倾听他的实际困难,还告诉他合法的权益维护途径。

一番情理交融的劝导,让冯某彻底打消了抗拒的念头。他当场松口,表示愿意主动腾退房屋,这桩困扰双方20余年的执行难题,终于圆满解决。
此次执行,是托里县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执行”的生动缩影。执行干警既以雷霆手段维护生效裁判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物权,又以司法温度化解矛盾、抚平情绪,避免了“案结事不了”的尴尬。

下一步,新疆托里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涉民生、涉物权执行案件,既守牢法律底线,又传递司法温情,用扎实的执行举措,守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巴勒根 霍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