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当天,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宣传民警走进奎屯市第一小学、奎屯市第一中学,为中小学生送上了一堂堂生动实用、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主题课,以实际行动践行“同守护 共成长”的活动主题,为孩子们的平安成长筑牢交通防线。



“同学们,你们知道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吗?”,针对小学生年龄小、认知能力有限、安全意识薄弱的特点,民警摒弃枯燥的理论说教,采用“案例讲解+互动问答+实景提示”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步行、乘车、骑行等日常出行场景,详细讲解了“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斑马线”“不在马路边追逐打闹”等基础交通规则。




同时,结合校园周边交通实际,重点提醒孩子们远离车辆盲区、警惕“开门杀”“鬼探头”等潜在危险,牢记乘车时系好安全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的安全常识,还通过趣味问答环节,引导孩子们主动回忆交通知识,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加深记忆,让交通安全理念扎根心底。




相较于小学生,中学生自主出行增多,骑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成为主要出行方式,违规骑行、分心出行等隐患突出。在奎屯市第一中学,民警结合青少年心理特点和出行规律,聚焦骑行安全、步行安全、乘车安全三大重点,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明确了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年龄红线和安全要求,详细讲解了逆行、闯红灯、骑车带人、双手离把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民警结合本地及周边典型涉学生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以例警醒,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一时疏忽,可能酿成终身遗憾”,引导大家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规范骑行行为,步行时不低头看手机、不戴耳机听音乐,时刻保持警惕,规避出行风险。


在活动现场,民警还向学生们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手册,手册内容贴合学生出行场景,图文并茂地解读了交通规则和安全隐患,便于学生理解和记忆。同时,民警鼓励学生们争做文明交通“小小践行者”和“小小宣传员”,用“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将所学的交通安全知识传递给家人和朋友,带动全家提升安全意识、纠正不良出行习惯,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传效应。


此次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校园宣传活动,精准对接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出行特点和安全需求,针对性强、实用性高,有效填补了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盲区,进一步强化了青少年交通法治观念和自我防护技能,赢得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哈尔亨·波拉提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