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自行处置破难题 和解分期促双赢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自行处置破难题 和解分期促双赢

近日,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倾力调解与灵活施策下,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矛盾对抗转变为互谅互让,通过“自行处置财产+和解分期履行”的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申请执行人在收到赔偿款后,专程来到法院,将一面印有“公正司法扬正气 高效办案为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以表达诚挚的谢意。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据悉,被执行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需赔偿申请执行人92998.59元。申请执行人因事故受伤,前期医疗费用已使家庭不堪重负,而被执行人家庭经济条件亦十分困难,名下除了一辆受损的事故车辆外,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若采取传统的评估、拍卖方式处置事故车,不仅周期长、程序繁琐,还需支付高昂的评估费用,最终可能导致车辆价值在扣除费用后所剩无几,对双方均不利。

面对这一执行困境,执行法官并未简单机械地推进程序,而是深入分析案情,积极探寻既能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又能减轻被执行人负担的“最优解”。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耐心释明法律程序与经济成本,最终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自行联系买家,对事故车辆进行处置。这一创新做法,省去了评估拍卖的中间环节和费用,最终车辆以6万元的价格成功转让,实现了财产价值的最大化。

车辆处置完毕后,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围绕剩余赔偿款的履行问题组织双方协商。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法官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出发,耐心做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此后,被执行人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分批次将款项履行到位。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与信任;话语虽短,却道出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该案的成功执结,是我院执行局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通过引导双方当事人自行处置财产、达成执行和解等方式,有效降低了执行成本,缩短了执行周期,避免了因强制拍卖等传统执行措施可能带来的价值贬损与矛盾激化,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不断创新执行举措,灵活运用执行方法,努力在每一件执行案件中寻求保障权益与化解矛盾的最佳平衡点,以更高质量的执行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