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切实体现“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最大限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其重返正途、回归社会。听证员、侦查人员、涉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及法律援助律师到场参与。

听证会上,检察官全面介绍了案件事实、社会调查情况、法律适用依据及拟处理意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同意对涉案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对其进行劝诫。检察官同步开展严肃而恳切的法治教育,两名涉案未成年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将珍惜机会、认真反省,努力成长为积极向上、回馈社会的好少年。

此次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生动实践,既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又以严管厚爱之举为迷途少年架起重返正途的“金桥”,充分体现了司法温度与法治担当。新疆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未成年人特殊司法理念,推动构建家庭、社会、国家多元一体的督促监护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玛尔江古丽·海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