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3月27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王某涉嫌受贿一案,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组织相关单位人员13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5年,被告人王某利用担任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海南农垦南繁农产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智城规划设计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5人在项目合作、设备采购、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被告人王某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70余万元,其中150万元未遂。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律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身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剖析了从一名领导干部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思想根源。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是陵水法院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落实以案促改促治要求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陵水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庭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引领工作实践,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是廉政用权的前提”,推动廉洁自律意识入脑入心,切实以警示教育成效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燕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