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拘留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成立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拘留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成立

3月26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公安局联合县司法局举行饶河县拘留所人民调解室成立仪式,标志着人民调解力量正式延伸至公安监管场所,“拘调衔接”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全面启动。

此次饶河县拘留所人民调解室的成立,是落实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监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相关意见的具体实践,更是深化公安监管与司法行政工作协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整合公安监管资源与司法行政调解力量,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优势互补,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融入拘留执法全过程,有效实现了刚性执法与柔性调解的有机融合,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调解室实行“司法选派、公安保障”的运行模式,由县司法局精心选派政治素质高、调解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与兼职调解员入驻开展工作,拘留所专门提供标准化办公场地、配齐办公设施,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共同打造集矛盾调解、法治宣传、心理疏导、行为引导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坚实支撑。

在日常运行中,拘留所与县司法局建立健全信息互通、高效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拘留所对所有入所人员同步开展矛盾风险排查,精准梳理婚姻家庭、经济债务、邻里关系等各类潜在矛盾隐患,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调解室;入驻调解员主动对接、快速介入,创新采用“民警稳控+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全链条工作法,耐心倾听诉求、细致解读法律、精准调处纠纷,全力化解矛盾症结。明确调解范围聚焦三类民事纠纷,即被拘留人之间因人身、财产权益引发的纠纷,被拘留人与外部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以及其他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民间纠纷,确保调解工作精准发力、靶向施策。

下一步,饶河县拘留所人民调解室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并重”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调解效能,将矛盾化解、法治教育、行为矫治有机结合,着力实现“惩戒有力度、调解有温度、治理有实效”的工作目标,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既筑牢公安监所安全防线,也为维护饶河县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饶河建设注入新动能。(王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