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汪清县法院成功促成家属代履行执行和解

吉林省汪清县法院成功促成家属代履行执行和解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人民法院通过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部分欠款的方式,成功促成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案件源于2025年,陈某驾驶机动车与夏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路口发生碰撞,造成夏某受伤和车辆损坏。经诊断夏某右手骨折,住院5天。后双方因此次事故的赔偿责任产生纠纷,夏某于2025年6月起诉至汪清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被告陈某应赔偿原告夏某各项损失合计20000元, 该笔款项陈某应当于2025年8月起,每月月底至少支付3000元,直至偿清。协议生效后,陈某并未依照协议履行支付义务,2025年10月,夏某向汪清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线上查控、冻结,因冻结的财产无法偿还债务,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为尽快帮助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款,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并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耐心对陈某及其家属进行释法说理,希望其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震慑及执行干警的思想教育下,陈某主动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但因其本人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欠款。陈某哥哥见状,同意代为履行部分欠款,并当场向夏某支付5000元。陈某和夏某约定剩余欠款15000元由陈某哥哥自2025年11月起每月还款2000元给夏某,直至欠款还清。至此,该案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接下来,汪清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转变执行方式,创新执行手段,依法严厉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何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