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湾市人民法院:巧调解化亿元僵局 优服务护企业发展

新疆沙湾市人民法院:巧调解化亿元僵局 优服务护企业发展

近日,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超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化解企业矛盾,以司法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告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某小区项目工程款支付产生争议。案涉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违约金、履约保证金返还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遂诉至法院,主张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共计1亿余元,并请求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额大、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主动梳理案件事实、厘清争议焦点,全面了解双方经营状况与实际诉求。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向双方细致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晰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针对工程款金额、付款期限、利息计算等核心分歧,法官多次组织沟通协调,平衡双方合法权益,推动互谅互让。经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确认欠付工程款及相关款项,约定分期支付;原告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及违约金主张。

该案的快速调解,既有效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缓解了资金压力,也降低了企业诉讼成本,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董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