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法院执行干警的反复敲门释法,被执行人仍紧闭家门、佯装无人,妄图以“躲猫猫”的方式逃避履行法律义务。近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人民法院执行局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住所实施强制开锁,成功控制被执行人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案情回顾:判决生效却拒不履行。郑某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李某一次性偿还郑某借款本金11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却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迟迟无法兑现。前不久,执行干警接到李某行踪线索后迅速出击,前往其住所开展执行工作。起初李某家人谎称其外出不在,干警却在掀开卧室窗帘后发现了藏匿的李某,随即将其拘传至法院。在干警耐心调解下,李某与郑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先行偿还5000元,剩余款项逐步清偿。
执行攻坚:依法开锁破解“躲猫猫”困局。2026年3月18日,申请人郑某来电反馈,李某并未履行和解承诺,再次失联。执行局干警立即联合申请人赶赴李某住所,却发现其家中关灯闭锁,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答。
干警隔着房门反复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但屋内依旧毫无回应。在申请人明确指认李某就在家中的情况下,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案件取得实质进展,经依法审批,执行干警联系专业开锁公司到场协助,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在再次喊话警示仍无效果后,指令开锁人员实施强制开锁。
房门打开后,干警在储物间内找到了刻意藏匿的李某,当场将其拘传至法院。鉴于李某屡次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以强制手段彰显司法刚性。
司法温度与力度并重:既显关怀 更立权威。执行工作中,石泉法院始终秉持“情理法”并重原则,坚持“耐心释法”与“果断强制”相结合:对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积极促成和解、给予履行缓冲;对刻意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则坚决亮剑、绝不姑息。
此次强制开锁执行行动,既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高度重视,又以强有力的执行手段彰显了司法裁判的终局性与权威性,对辖区内企图逃避执行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了司法公信力与社会公平正义。
石泉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在此提醒: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任何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面临司法拘留、罚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厉惩处,希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赵维锋 赵宇 陈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