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九所法庭候鸟调解员两天内成功调处3起农产品买卖纠纷,各方当事人现场达成调解协议,部分案款当场兑付,余款约定分期履行,3起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

本次3起纠纷的当事人,有的是长期合作的熟人,有的是经中间人撮合达成交易,争议焦点集中在货款结算、货品质量认定两大方面。承办法官考量,倘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诉讼周期长、成本高,还容易割裂双方原本的合作关系。
案件受理后,法庭充分依托候鸟调解员力量,优先启动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候鸟调解员一方面立足法律规定厘清争议核心,向当事人讲解买卖合同相关规则、举证要求以及诉讼风险;另一方面发挥接地气、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用通俗易懂的话语疏导双方对立情绪,破除沟通隔阂、解开心里疙瘩。面对货款金额争议,调解员引导双方逐项核对账目,梳理送货单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针对货品质量分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向当事人释明质量异议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出,依托现有证据客观分析评判。在候鸟调解员释法明理与温情疏导的协同作用下,3起案件当事人先后达成调解合意。
农产品交易事关农户收入,也关乎市场诚信秩序。法官提醒广大农户、收购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交易,优先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货品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交易价格、交付节点、付款方式等内容;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妥善留存送货单、对账凭证、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如发现货品数量、质量不符,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并固定证据,避免事后举证无据。发生交易纠纷,可先行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协商处理,协商未果的,及时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3起涉农纠纷的顺利调处,是九所法庭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深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生动实践。候鸟调解员来自全国各地、覆盖多个行业,社会阅历丰富、群众工作经验扎实,是基层化解矛盾的特色力量。他们以 “法理+乡情” 的方式同步解开 “法结” 与 “心结”,让调解更有温度、更易获得当事人信任,推动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在基层。(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