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这是立案庭转来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案情看着十分紧急,尽快处理一下吧。”临近下班时,同事把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卷宗材料放在我的案头。我停下正在电脑上敲击的判决内容,开始快速翻阅申请书及证据。
“真惹急了我,就把四个老人、两个孩子还有你全灭了!”微信聊天记录里的这条消息瞬间映入我的眼帘。我随即拨打申请人陈雨的电话。
电话拨通,我向陈雨表明身份后,她的声音瞬间放松下来。
“法官,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的声音轻得仿佛怕惊扰空气,还带着一丝哭腔,“六年了,我一步步忍过来,换来的却不是好转,而是变本加厉……这次他发的消息真把我吓坏了,我觉得他真的会做出那样的事。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告诉我可以来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法院能保护我们。”
我握着笔的手顿了顿,放缓语速说:“陈女士,您先平复一下情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只要您能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依法保护您。这样,您先把整个过程简单说一下,深呼吸,慢慢说……”我在“依法”二字上特意加重了读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四季青人民法庭王子葭(左二)在庭审现场(四季青人民法庭 供图)
在长达半小时的沟通中,我听见陈女士的呼吸渐渐平稳。得知两人目前处于分居状态后,我安抚道:“当前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好您自身安全,遇到紧急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民警;有任何问题,随时和法院联系。我们会按照您的申请尽快去派出所调取证据。”
在收到陈雨的调证申请后,我利用其他案件处理间隙跑遍各个派出所尽快调取证据。陈雨也不断整理完善手中材料,按照时间顺序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
开庭当日,被申请人李凉反复强调“我没有对她和孩子实施过暴力”“陈雨说话很难听,我每次情绪失控都是她的问题”,而陈雨颤抖着陈述2019年以来李凉的诸多行为,并在律师的帮助下一一展示伤情照片、病历、录像。那天,庭审从16时持续到20时。在我的追问下,李凉仍坚决否认所有暴力行为。又经过对双方单独调解和疏导,李凉表示会在庭后好好考虑并沟通两人的婚姻问题。
之后,“禁止李凉殴打、恐吓、威胁陈雨和两名孩子”的保护令发放到两人手中。我还记得陈雨接到保护令后给我回电时的情景。她说:“王法官,真的太感谢您了,您发出的保护令就是我的定心丸,它比防盗门还让我安心,它就像一面能挡在尖刀前的盾牌,是我抱着孩子睡觉时、我和孩子老人出门时能实实在在感受到的安全感。”陈女士的声音依然颤抖,但这次不是因为恐惧。
两周后,我收到一封挂号信,打开信笺,是陈女士一笔一划写下的数页感谢信。信中最让我动容的是结尾那句话:“等孩子长大,我会指着那张盖着鲜红国徽的裁定书告诉他们:这就是妈妈的‘光’!”也许这份保护令只是我每年数百份裁判文书中的一份,陈雨和李凉的故事也并不新奇,但或许这就是司法工作的意义——我们不仅在审理案件,更在播撒希望的种子,让每个身处黑暗的人,都能看见法律这束永不熄灭的光。
我想大声地告诉大家,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属于民事强制措施。面对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永远是你坚实的盾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四季青人民法庭法官 王子葭)(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3月上(总第221期) 履职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