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梅桂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协助保亭县民族中学成功调解一起学生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守护校园安全。
保亭县民族中学初二某班小龙(化名)在课间休息期间多次被同班同学用尼龙袋套头上开玩笑,其告知母亲后,其母亲态度坚决地向学校表示,小龙自初一下学期转学过来后经常受到同学欺负,现在已经产生厌学心理,希望学校今天能妥善处理好本次事件,给那些实施过火玩笑行为的学生给予开除处分或送往专门学校学习。校方多次与该名家长沟通,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该校领导及时与法治副校长取得联系,希望借助检察院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接到电话后,梅桂东立即联系该校另一名公安机关的法治副校长共同前往学校了解情况、调解纠纷。在调解现场,梅桂东分别从家长和学生的角度,从自身成长的经验、当下教育政策、专门学校接收标准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应条款对小龙家长的诉求进行回应、分析。同时,通过循循善诱的方式引导其他涉事学生逐个说出用尼龙袋套头的起因和具体情况,告知相关学生该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对涉事学生进行警示。并从社会化交往的角度对小龙以及涉事学生的态度、观念、行为进行引导教育。最终,在梅桂东的耐心劝解和校方的共同努力下,涉事学生主动向小龙道歉,小龙与涉事同学也握手言和,该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事后,梅桂东就该事件可能存在的校园安全问题给予校方意见建议,避免再次出现类似事件。
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动检察职能与校园治理深度融合。下一步,保亭检察院将依托“七仙侬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法治需求,聚焦未成年人司法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坚固的法治防线。(吴乔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