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13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原告与被告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立足当庭调解职能,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一日内闭环办结,促成了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该案系拖拉机及旋耕机租赁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因拖拉机及旋耕机租赁费用、合同履行等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在庭审过程中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原、被告充分表达诉求后,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明确了拖拉机及旋耕机租赁费用支付金额、归还时间及相关后续事宜。
庭审结束后,法院当日快速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已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对法官高效、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充分肯定。
此次纠纷从开庭审理、当庭调解达成协议,到民事调解书制作、送达双方当事人,仅用一天时间便全部办结,真正实现“当日开庭、当日调解、当日送达”,不仅及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切实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更大幅节约了司法资源,避免了后续诉讼程序的繁琐,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五指山市法院将持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助力营造五指山市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李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