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秀丽) 3月12日,记者了解到,银川市聚焦执法不文明方面的共性问题,编制《银川市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用语》(以下简称《规范用语》)。这份执法用语的“实操指南”,为各类执法场景提供了标准“话术”,旨在筑牢文明执法的“防火墙”。
《规范用语》不仅规定了通用接待咨询的用语,如“您好!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咨询什么问题”,还明确了回复应包含“您咨询的事项属于XX范畴,根据《XX》(法律依据)规定,办理流程是……”。同时明确了行政检查类的规范用语,如“您好!我们是XX(行政执法单位名称)的执法人员XX、XX,执法证号分别为XX、XX,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证件)。今天根据《XX》(法律依据)及XX行政检查计划,对您(单位)涉及的XX(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请予以配合”。
据介绍,《规范用语》立足行政执法全生命周期,按照“执法启动—过程实施—结果告知—救济引导”完整逻辑链条,精准覆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4大类核心执法行为,细化接待咨询、亮证执法、调查取证、文书送达、整改复查、权利告知、救济引导等25个关键环节,确保从执法启动到办结反馈全流程有章可循、有语可依,解决执法用语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实现规范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实质平衡。
《规范用语》所有表述均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法律依据引用、权利义务告知、救济途径说明等法定内容,杜绝模糊表述、越权解释,确保每一句执法用语于法有据、表述精准、权责明确。其中,权利告知、救济途径说明等法定必备执法用语达5条,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等合法权益,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
《规范用语》全面融入敬语、礼貌用语,秉持执法与服务结合、管理与普法同步的理念,强调对于行政相对人的指导和帮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真正将群众视为服务对象而非执法对象,全面激活执法的民生属性。明确要求优先使用普通话沟通,并可根据特殊群体情况灵活调整表达方式。针对当事人情绪激动、出现突发事件、纠正错误等5类特殊场景制定专属文明用语,引导执法人员冷静处置、以理服人,让执法过程更亲民、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