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荣) 近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同心县司法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赴同心县人民法院旁听一起非法倒卖文物(收购“龙骨”)刑事案件庭审。
庭审现场,社区矫正对象40多人旁听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公诉人结合案件发表公诉意见,以案释法,重点讲解文物保护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及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强调古脊椎动物化石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任何非法盗掘、收购、贩卖行为均将被依法追责,告诫全体矫正对象要以本案为镜鉴,珍惜矫正机会,自觉抵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主动改过自新。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有效实现了“旁听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效果。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坦言:“我原来不知道挖‘龙骨’犯法,通过今天的庭审旁听,才明白‘龙骨’是受国家保护的古脊椎动物化石,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还要向身边人宣传,让更多人不再走这条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