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毛阳人民法庭“雨林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网络宠物买卖合同纠纷,通过线上三方沟通模式化解异地矛盾,为消费者挽回损失,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彰显司法便民与公正理念。
2026年3月2日,原告杨某通过网络向某宠物店购买一只宠物猫,支付购猫款1300元及运费782元,收到宠物猫后,杨某认为实际猫咪与双方约定样貌差异较大,并非同一只,遂提出退款。但宠物店实际经营者李某拒不承认、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无果,杨某将被告诉至五指山市法院毛阳法庭。
收案后,“雨林调解工作室”核查发现,纠纷核心是李某用美颜相机拍摄宠物猫,导致“卖家秀”与“买家秀”差异明显。李某辩称,美颜展示是行业惯例,不应退款。该案还存在调解难点:被告工商登记在五指山本地,实际经营在外省,且原被告均在外省,线下调解成本高、效率低。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工作室搭建“原告—法院—被告”三方微信沟通群,线上开展调解。调解人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案释法,明确李某过度美颜展示宠物猫构成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同时比对“卖家秀”与“买家秀”,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调解工作室耐心调解与法律宣讲,被告李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明确表示其过度使用美颜相机展示宠物猫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违背了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并承诺今后经营中将如实展示商品,诚信经营。随后,李某全额退还杨某购猫款及运费共计2082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原、被告均对案件处理结果高度认可,对承办人员工作方法给予充分肯定。
该案系典型的网络宠物买卖合同纠纷,随着网络消费日益普及,活体宠物线上交易愈发普遍,因“美颜展示”“货不对板”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下一步,五指山市法院及毛阳法庭将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持续强化网络消费领域司法保护,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切实护航网络消费安全,助力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夏忠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