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梁涛 孙晓红) 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假意消费趁机抢夺黄金首饰的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多某将面临法律制裁。
2025年10月,多某经事先预谋,伪装成聋哑人到盐池县某金店,以购买黄金首饰为由,让店员给其试戴黄金手镯和黄金手链。戴上黄金首饰后,多某趁店员不备逃离现场,并连夜打车至陕西省定边县某金店进行销赃。经查,多某抢夺的黄金首饰价值3.8万余元。
作案后,多某曾躲藏于一家旅店,内心悔恨交加,最终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抢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