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备受关注的单位受贿案在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由延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光锡担任审判长,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金石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以精准裁判彰显对职务犯罪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延吉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公开审理一起单位受贿案
庭审中,金光锡严格驾驭庭审流程,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各环节规范有序、重点突出。公诉机关通过分笔犯罪事实示证,清晰呈现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的犯罪事实,逻辑严密地发表公诉意见,深刻剖析了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庭审现场
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中深刻忏悔自身行为。合议庭综合考量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并对其依法严惩。
本次庭审邀请了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及社会群众代表进行旁听,让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接受了一场直击心灵的廉政教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并当庭宣判,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生动实践,既彰显了司法机关严惩职务犯罪的鲜明态度,也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延吉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常态化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审理,以司法之力护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陈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