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某高架桥上,私家车司机李女士打算变道,却被前方一辆以40公里/小时低速行驶的白色轿车堵住去路,连带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也不得不放慢了车速。这样的场景并非个例,“龟速车”就像道路上的“移动血栓”,严重影响交通流畅。
人们大多认为,在路上开快车的危险性比慢速行车要高很多,毕竟驾校里的笔试题都是鼓励司机遇到复杂路况减速的,但殊不知那也只是限于复杂路况。与一般人的直觉不同,从危害来看,“龟速车”堪称事故催化剂、效率粉碎机和路怒导火索。
上海内环高架曾发生因前车时速仅30公里,后方车辆紧急变道引发的连环追尾,造成3车损毁。在北京,“龟速车”导致的交通拥堵也屡见不鲜。实测显示,一辆龟速车会导致后方车流平均速度下降15%,高峰期可形成300米以上的“幽灵拥堵”。因此在北京的高峰时段,“龟速车”无疑加剧了交通压力,使原本就拥堵的道路更加不堪重负。
造成“龟速车”现象的原因多样。部分司机属于分心驾驶族,42%的龟速车驾驶人被查获时正在使用手机,包括刷直播、回消息甚至视频通话。当然,还有新手焦虑的司机,驾龄3年内的司机中,68%承认因紧张刻意压低车速,尤其害怕在快车道行驶。

目前,北京对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的超低速行驶有明确的执法依据:
城市快速路
部分城市快速路设有最低限速50公里/小时的标志。若持续低于该限速且影响通行,可能被处罚。如果被拍到是因为开车玩手机、接打电话等行为造成的低速行驶,将依法处罚,通常为罚款200元、记3分。

高速公路
最低车速通常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正常路况下,在同方向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最低限速为时速100公里;在同方向3条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最低限速为时速110公里,中间车道则为时速90公里。而处罚标准为车速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20%以上,比如最低限速60公里/小时的路段,实际车速低于48公里/小时,将面临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对于分心驾驶导致的低速行驶,目前北京早已实现非现场执法,通过智能监控设备精准抓拍开车玩手机、接打电话等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遏制了因分心引发的“龟速行驶”。

综上所述,完善治理“龟速车”的政策和手段十分必要。它不仅有助于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更能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对于司机朋友,也要认识到慢速行驶与超速行驶一样具有安全风险,在通畅路况下的过慢车速,耽误自己也损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