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曹咏宁) 3月5日下午,惠农区南街街道辖区的加油站内车辆往来不断。员工小强(化名)正在为一辆小轿车加油,司机杨师傅付完款后匆匆返回驾驶室。不料,车辆启动倒车时,杨师傅一时疏忽未观察后方,车轮径直碾过了小强的脚踝。“啊”一声惨叫打破了加油站的平静。小强当即倒地,脚踝迅速肿胀,同事们慌忙上前搀扶,现场一时混乱。
送医后,诊断结果让这个普通家庭揪心不已:脚踝韧带损伤,需石膏固定,休养至少一个月。医疗费、误工费、后续康复费……每一笔都是沉甸甸的负担。小强及其家人向杨师傅提出了赔偿要求,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和交通费。
然而,调解尚未开始便陷入僵局。“我不是想赖账,可我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据了解,杨师傅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家中尚有欠账未清,生活本就捉襟见肘。面对伤者的合理诉求,他有心无力,双方僵持不下。
加油站经理带着小强的母亲前来南街司法所。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没有急于判定对错,而是深入了解案情,寻找化解矛盾的突破口。“事故发生在加油站,不是在公共道路上,但车辆处于‘启动倒车’的使用状态。”这个细节让调解员眼前一亮。他向双方耐心解释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并不仅限于‘道路’上的事故。只要是被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意外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就属于潜在的保险责任范畴。”
杨师傅说他从没想过这辆旧车的保险,竟然能用在“不在路上”的事故上。最初他以为,没撞到别的车、没在路上开,保险公司根本不会管。在调解员的指导下,他随即联系保险公司,并提交了事故说明、医疗记录、费用清单等材料。一个原本无解的赔偿困局,因这条“保险路径”而豁然开朗。
保险公司核查后,确认本次事故符合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条件,保险公司与伤者小强进行了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保险公司一次性向小强赔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9000元。这笔赔款有效覆盖了小强的大部分直接经济损失,解了他的燃眉之急。杨师傅也在能力范围内表达了歉意,并给予适当补偿。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在法律框架和保险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