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她”权益  绽放“她”力量——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法护“她”权益  绽放“她”力量——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春和景明,万象更新。为迎接第116个“三八”国际妇女节,进一步增强妇女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立案庭组织干警深入企业、走进嘎查、社区,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用法治力量守护“半边天”。

进企业:聚焦职场权益,赋能“她”力量

3月5日,法院立案庭联合旗妇联走进鄂尔多斯某化工公司,开展了一场以“巾帼心向党,实干绽芳华”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

立案庭庭长鲍梅兰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内容。针对企业女职工普遍关心的“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保护、平等就业权、职场性骚扰的防范与应对、劳动合同解除纠纷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并引导女职工在面临权益受损时,学会保留证据,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理性维权。

互动环节气氛热烈,干警们对现场提问“把脉问诊”,结合具体实际,逐一进行耐心解答,赢得了在场女职工的一致好评。此次讲座不仅提升了女职工的法律素养,更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入了法治动能。

进嘎查:守护乡土权益,温暖“她”心田

针对农村牧区妇女法治需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干警们深入阿尔巴斯苏木布隆嘎查,将法治课堂搬到了牧民“家门口”。干警们考虑到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特殊性,此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重点围绕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向嘎查妇女群众详细宣讲关于保障农村妇女权益的亮点条款。

“嫁出去的姑娘,真的就是泼出去的水吗?”“离婚后,我在娘家的土地承包权还能保住吗?”面对妇女们的困惑,干警们结合法律条文耐心解答,着重讲解了新法实施后,如何防止妇女因婚姻状况变化而“两头空”——即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又未获得新居住地成员身份的问题,并告知她们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收益分配权。此次进嘎查活动,不仅将生硬的法条变成了群众听得懂的“乡音”,更让当地妇女群众了解到新法的实施为她们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身份确认和权益保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

进社区:共建和睦家风,护航“她”生活

为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法院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苏日娜走进康宁社区,开展了一场以反对家庭暴力为主题的温情宣讲。

宣讲过程中,苏日娜结合日常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用接地气的语言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重点讲解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流程、家暴证据的收集技巧以及遭遇家暴时的求助途径,鼓励受害者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勇敢对家暴说“不”。

从职场维权到乡土权益,再到反家暴建设和谐家庭,法院立案庭通过一系列“精准滴灌”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不仅将法律知识送到了妇女群众身边,更以柔性方式传递了司法温度。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托多元解纷机制,联合社会力量,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为维护家庭和睦、培育文明乡风、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苏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