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领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看似是企业的利益博弈,实则牵动着产业链上下游的资金循环与市场信心。在重点工程项目竣工3年后,286万余元工程款仍未结清,一家施工企业面临资金链承压、供应商催款的多重困境,某国有平台公司也因涉诉风险陷入商业信誉受损、融资受阻的困难境地……一场看似常规的合同纠纷正逐渐成为一道影响当地市场秩序的治理难题。
潍坊市人民法院与住建部门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引导纠纷进入专业调解轨道,通过“履行能力诊断”精准画像,创新设计“阶梯式债务清偿方案”,不仅快速化解了欠款纠纷,而且修复了企业信用,保障了重点项目平稳运营。这一案例由此成为运用柔性司法工具优化营商环境、救治困难企业的范例。

2025年7月21日,“老窑匠”城乡建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对案件进行调解,寿光法院法官予以指导(王倩 摄)
困局:双向承压的“两难博弈”
“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行知建筑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王强在法院立案窗口语气急切地说。他手中的施工合同显示,2020年5月,行知建筑中标某国有平台公司的一个重点工程项目,合同总价款680余万元,合同约定工程竣工后半年内结清全部款项。2021年6月,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某国有平台公司陆续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以“项目审计未完成”“资金调度紧张”等理由拖延支付剩余款项286.47万元。
3年间,王强带领工作团队先后10余次上门沟通,电话催款次数更是数不清。“公司为这个项目垫资近300万元,现在供应商的催款函已经寄到家里了,工人的绩效工资也欠了好几个月。再拿不到钱,真的要撑不下去了。”王强的焦虑并非个例,对行知建筑工程公司这样的中小型施工企业而言,286万余元的工程款缺口足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某国有平台公司的处境同样不妙。“不是我们不想付,而是公司目前大量资金投入到新项目中,加上其他因素,短期内确实拿不出足额资金。”某国有平台公司的法务负责人张颖坦言,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公司账户可能被冻结,银行贷款将直接搁浅,企业的招投标资质和商业信誉也会受影响,“后续损失可能比欠付的工程款还要大”。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敏锐地意识到,这起纠纷的核心并非“是否该付”,而是“如何付、何时付”。传统诉讼模式虽然能给出明确裁判,但长达数月甚至数年的审理周期以及可能引发的资产冻结、信誉受损等连锁反应,对双方企业都是“致命打击”。“必须找到一条既能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能为债务人纾困解难的柔性解纷路径。”承办法官说。

2025年4月5日,“老窑匠”城乡建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对近期受理的案件情况与奎文区人民法院指导法官进行沟通(杨子 摄)
“破冰”:“总对总”机制下的“专业问诊”
“这起纠纷,不能只看成双方的合同争议,而要放到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保障重点工程的大局中看待。”在法院与住建部门“总对总”诉调对接联席会议上,法院指导法官明确了调解方向。案件随即被委托至潍坊市奎文区“老窑匠”城乡建设调解中心。
“老窑匠”城乡建设调解中心迅速组建了由指导法官、住建部门监管负责人、资深行业调解员构成的“三维调解小组”。小组的第一项任务,不是简单调和,而是对企业进行深度“履行能力诊断”。
“诊断”聚焦四个核心维度:企业是否仍有持续经营的意愿与能力?债务关系是否清晰无争议?当前困难是行业性的、阶段性的,还是根本性的?企业未来是否有可预期的收入来源?
调解小组分头行动。法官团队梳理全部合同、履约凭证,确保债权债务清晰合法;住建部门调取企业资质、项目历史、信用记录,评估其行业地位与经营状况;调解员分别约谈双方财务负责人,深入了解资产结构、现金流明细与未来营收计划。
几次闭门会议后,一幅清晰的“诊断图”浮现出来:某国有平台公司虽短期偿债能力不足,但其持有的优质资产和稳定的未来项目收益流提供了坚实的清偿基础;行知建筑工程公司经营基本面健康,亟须解决的是确定性的回款预期,以稳定队伍、维持运营。双方的核心诉求并非对抗,而是在现实约束下找到一条可行的兑现路径。
重构:“阶梯式清偿”方案的设计与共识
基于“诊断”结论,调解小组摒弃了“一次性付清”或“僵持等待”的传统思路,创新提出了“阶梯式债务清偿方案”。
“方案的核心是‘以时间换空间’,将还款压力与企业现金流复苏节奏相匹配。”调解员在协商会上向双方展示方案草案时称,“我们设计了‘三步走’的‘阶梯’:第一‘阶梯’,在协议生效后15日内,支付欠款总额的20%,用于施工方紧急支付人工工资;第二‘阶梯’,在接下来两个季度内,每季度支付45万元,对应业主方部分项目回款周期;第三‘阶梯’,剩余款项在当年春节前结清,此时业主方的主要年度收益已实现。”
为了让方案的推进更扎实,法官当场释明:调解协议一旦出现没有按时履行的情况,可以马上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这一举措为每一笔分期付款上了“保险”。住建部门负责人承诺,将协调相关单位,在合规前提下优先保障该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流程。
起初,行知建筑工程公司的老陈仍有疑虑:“采取分期付款时,万一后续再拖怎么办?”调解小组没有回避顾虑。他们邀请双方财务人员共同推演现金流,将每笔还款与业主方已知的到账计划逐一挂钩,并设置逾期支付的轻微违约金条款,以增信促履行。同时,明确表示“老窑匠”城乡调解中心将进行全程履行督促,分节点提醒付款。
“这不仅仅是还债方案,更是两家企业修复信任、重启合作的‘路线图’。”指导法官的话点明了其中的深层价值。经过4轮细致磋商,看着那份与自身现金流高度契合且有司法保障的还款计划,双方负责人最终在和解协议上郑重签字。

2025年3月26日,“老窑匠”城乡建设调解中心调解员现场调解案件(王倩 摄)
共赢:债务消融与信誉重生
和解协议签署后,调解环节并未结束。“老窑匠”城乡建设调解中心开启了“售后式”督促服务。每笔款项到期前一周,调解员便会致电提醒;付款当日,跟踪银行流水;每完成一个“阶梯”,组织双方简单确认,维系良性互动。
随着第一笔工程款顺利支付,行知建筑工程公司的项目部如期发放了拖欠的工资,工人的情绪就此稳定,项目收尾工作有序完成。某国有平台公司也因诚信履约、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在后续的银企对接中获得了正面评价。
2025年底,最后一笔款项划转成功,和解协议自动履行完毕。双方不仅没有走向对簿公堂的境地,避免了决裂,还因这段共克时艰的经历而建立了更深的理解与信任,就新的合作项目开始了接洽。
从逼近诉讼对抗边缘到分期履行完毕,整个过程不到1年时间。286万余元的债务“坚冰”在专业调解的暖流下悄然消融,两家企业得以卸下心头包袱轻装上阵,重回发展赛道。(本刊记者 徐峰)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部分人名为化名)
以柔性司法涵养市场生态
——从一则工程款纠纷看现代治理的“康复”之道
点评专家:常柳溪,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建设工程款纠纷的棘手之处,有时不在于权利义务是否明确,而在于履行能力与履行节奏的错配。工程竣工交付后,债权人需要的是确定、可预期的回款安排,债务人面对的是项目回款周期、资金调度与融资约束的现实压力。若简单以诉讼对抗推进,程序当然可以给出责任结论,但财产保全、账户冻结、授信收紧等“执行前置效应”会迅速放大外部成本,甚至把短期流动性问题推向经营性风险。换言之,这类案件考验的不光是裁判技术,更多的是纠纷解决方案对交易链条与信用结构的整体把握能力。
本案的可取之处,在于以纠纷治理的视角重构了救济路径:在诉调对接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介入下,先做履行能力诊断,再据此形成分期清偿的安排。这里体现出一种更符合现代商事社会的程序理性,即在不减损实体权利边界的前提下,把程序工具从“输赢裁断”转向“履行实现”。这种转向并非弱化法治功能,相反,它要求更严格的规则意识,即“债权债务必须清楚,争点必须可控,方案必须可执行,风险必须可追责”。否则,所谓柔性只会沦为情绪化和稀释权利的“和稀泥”。
“阶梯式清偿”方案之所以不是简单的折中方案,关键在于其遵循了现金流匹配与风险分层的思路:把还款节点与可预期的资金来源对齐,通过分段履行降低一次性清偿对企业经营的冲击,同时用违约责任与司法确认机制增强债权实现的确定性。可以说,这是一种带有“类重整”意味的履行安排,强调以持续经营换取稳定清偿,用可监督的时间表替代不确定的拖延。对债权人而言,它降低了维权成本与不确定性。对债务人而言,它保留了信用修复与持续经营的空间,从而避免“赢了官司、失了企业”的制度悖论。
值得强调的是,跨部门协同在此类案件中应当服务于程序保障,而非替代当事人意思自治。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信息支持与信用评价视角,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升清偿方案的可行性,但边界仍须清晰:调解必须以自愿为前提,方案必须可回到法律框架内接受审查,履行监督也应以透明、可核验的方式展开。只有在这些边界内,协同治理才能真正转化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增量,而不是行政化干预的隐性扩张。
从这个意义上看,本案提供的经验并不是某类话术或某套模板,而是一条方法论:以权利实现为中心,以最小破坏的方式配置程序工具,在保障债权的同时控制执行外溢风险,并通过可执行的分段履行安排完成信用修复。工程款纠纷治理的“关键一步”,有时不在判决书落款之时,而在让承诺变成可兑现的时间表制订之时。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2月下(总第220期) 新时代“枫桥经验”案例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