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龙法院科技园法庭:新年新“枫”景 调解化纷争

河南洛阳洛龙法院科技园法庭:新年新“枫”景 调解化纷争

“不调了,这钱我不要了,我也要跟他杠到底……”“谢谢你们,三年没要回来的钱,今天终于有着落了……”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同一间调解室,同一个当事人,前后两句话之间,隔着的是一场历经多次调解和两次开庭的租赁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2020年至2023年间,原告郭师傅与被告钱某对接,在某工程项目上提供输送泵出租服务。项目结束后,双方于2025年6月对账,钱某出具了《结算单》,并于同年9月支付了1万元。此后,剩余的19.5万元租金,郭师傅催了又催,始终没有下文。无奈之下,他将钱某及其配偶陈某一同诉至法院。

背靠背破僵局 面对面解心结

年前第一次开庭因钱某主张追加公司为被告,案件审理周期被拉长,期间法官助理王彦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试图促成调解,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年后,案件迎来第二次开庭。庭审现场,双方情绪依然对立。郭师傅因为年前多次调解中,钱某答应付款又反悔,对他已失去信任,态度坚决:“不调了,说什么都不调了。”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李金双没有急于开庭,而是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分头做工作。一边结合在案证据,向被告钱某释法明理,讲清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边针对郭师傅的情绪,耐心安抚疏导,劝他理性看待,早日拿到钱款才是最终目的。

两个小时过去,郭师傅的情绪渐渐平复,态度也从“杠到底”转为“愿意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协议签署后,郭师傅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三年了,终于有着落了……”

枫桥经验守初心,实质解纷暖民心。下一步,洛龙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宗旨,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元解纷机制,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群众身边的“小案”,以高效、公正、暖心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王彦)